人社部在2022年11月30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中重點強調:加強職稱評審巡視巡查,嚴肅處理職稱評審中“說情打招呼”“圈子評審”等現象。這當然包括論文發表的弄虛作假在內,職稱評審中的種種弄虛作假影響了職稱評審的公正,以弄虛作假的手段獲得職稱更是侵犯了真正符合條件教師的應有權益。
職稱晉升涉及到崗位工資的增加,事關中小學教師的切身利益,因而受到了老師們的高度重視。職稱評審除了名額指標有限之外,參評條件也非常苛刻,在參評的諸多條件當中,論文的撰寫與發表是之前必備的硬件條件之一,雖然很多地方按照要求逐漸淡化論文,但畢竟沒有明確取消,論文在評審中的潛在優勢仍持續存在。
論文作為條件之一自有它的實用和實際價值,但并不是每一個老師都是寫論文的行家里手,為了在職稱評審中取得這方面的優勢,不可避免地就出現了論文造假的現象。雖然很多地方為了加大打擊力度專門規定參評人員提供的期刊必須有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準的正規發行刊號且需附學術期刊的檢索頁,但到具體操作時基本都沒落實到位。
這也是職稱論文造假之風盛行的原因之一吧,反過來,這又進一步加劇了論文造假之風的盛行,形成了惡性循環的態勢。正規期刊對發表的論文質量要求非常高而且發稿周期長,未必能與教師參評職稱的時間相吻合,因而大量的非法學術期刊應運而生,滿足了職稱論文市場的巨大需求,通過一本萬利賺取了巨大的非法利益。
之前看到長江日報的一則消息(如上圖所示),一對姐弟召集代理人員,仿冒正規期刊征稿并私自印刷假冒刊物,僅用四年時間就代發論文十余萬篇,牟利1800萬余元。這還只是無數非法刊物中的一個而已,很多行業的職稱評審以及大學生的學位申請等等都對論文發表有一定的要求,因而需要發表論文的人群數量大,非法刊物數量多。
職稱論文造假嚴重損害了職稱評審的公平性,除非完全取消論文條件或者真正加大打擊造假力度并依法依規懲處,否則,這樣的造假行為還會持續存在。雙方都存在著利益“共贏”,一個違規出錢之后會獲得崗位工資的回報,一個違法代發之后會賺取非法暴利。僅教師群體為了職稱論文四年間僅給這個牟利的1800萬元進貢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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