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報警電話
既是求助熱線
又是危急時刻的“生命線”
惡意撥打110、辱罵接警員等行為
嚴重影響公安機關工作秩序
占用有限的公共資源
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決不姑息!!
近日
余慶一男子
因酒后多次惡意撥打報警電話
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
案情回顧
6月9日凌晨1時58分
松煙派出所
接余慶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指令
松煙轄區居民群眾楊某
酒后接連7次撥打110辱罵接警員
請處理
接到指令后
派出所民警立即開展工作
經核實
楊某于2025年6月9日凌晨
在松煙派出所門口
酒后多次撥打110
并辱罵接警員情況屬實
楊某對其酒后尋釁滋事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惡意撥打110 后果很嚴重!
01
撥打110虛報警情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后果: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02
撥打110騷擾、辱罵接警員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后果: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03
尋釁滋事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一)結伙斗毆的;(二)追逐、攔截他人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后果: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以上情況,情節嚴重者,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嚴肅追究其刑事責任!
惡意占用、騷擾110、報假警,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請大家遵紀守法,勿將“報警”當兒戲!!!
來源:余慶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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