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類披著“公益科普”外衣的商業行為,已觸碰多條法律紅線,相關主體可能面臨刑事、行政與民事三重責任:
(一)刑事風險:從虛假宣傳到非法牟利的犯罪鏈條
1. 非法行醫罪(《刑法》第336條)
若“科普賬號”以“醫生”名義提供診療建議(如指導用藥、推薦治療方案),但無醫師執業資質,可能構成非法行醫罪。例如,某賬號在未核實患者病情的情況下,建議“高級別瘤變患者”放棄治療,導致患者病情惡化,已符合“情節嚴重”要件,最高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 虛假廣告罪(《刑法》第222條)
若在直播帶貨中對保健品作虛假宣傳(如宣稱“益生菌可替代PD-1治療”),或虛構藥物療效(如“地塞米松可治愈腫瘤”),且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或造成消費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將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某案例中,類似賬號通過虛假宣傳銷售“抗癌食品”,涉案金額超200萬元,主犯已被追究刑責。
3. 詐騙罪(《刑法》第266條)
若以“付費咨詢能省醫藥費”為名收取費用,但提供的信息無任何醫學價值,或刻意隱瞞關鍵醫療事實(如術后病理可能升級),可能構成詐騙。例如,某賬號收取120元/次的“靶向藥咨詢費”,卻推薦已被指南淘汰的療法,涉嫌以“虛構專業能力”騙取財物。
(二)行政違法:多部門監管下的法律責任
1. 市場監管領域
根據《廣告法》第55條,對虛假醫療廣告可處廣告費用5-10倍罰款(如某次直播帶貨銷售額5萬元,罰款可達25萬-50萬元)。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8條,若通過“貶低正規治療抬高自費產品”(如稱“醫生推薦的PD-1是智商稅”),可處20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者吊銷營業執照。
2. 衛生健康領域
即使無醫師資質,若通過網絡從事“醫療咨詢”,違反《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第39條,可處5萬元以下罰款;若造成患者健康損害,罰款可升至10萬元以上。
3. 網絡安全領域
根據《網絡安全法》第46條,若利用網絡傳播虛假醫療信息,擾亂市場秩序,網信部門可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三)民事追責:患者可主張三重賠償
1. 侵權損害賠償
若因聽信虛假科普導致治療延誤,患者可依據《民法典》第1221條,要求“科普賬號”承擔醫療損害責任。例如,某患者因拒絕醫生推薦的PD-1治療,導致腫瘤復發,可主張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賠償。
2. 消費者權益保護
若購買了虛假宣傳的保健品,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要求“退一賠三”(不足500元按500元賠償)。若產品造成健康損害,可依據第56條主張10倍價款賠償。
3. 名譽權侵權
若“科普”內容惡意抹黑醫生群體(如宣稱“90%醫生收回扣”),涉事醫生可依據《民法典》第1024條,要求賬號主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
給公眾的法律風險提示
1. 保留證據鏈
截圖保存“科普”內容、付費記錄、醫囑對比等證據(建議通過“公證云”等平臺進行區塊鏈存證);若出現健康損害,完整保存病歷、檢驗報告、延誤治療的時間線。
2. 多渠道維權
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虛假廣告(12315熱線);
向衛健委投訴非法行醫(12320熱線);
若涉及刑事犯罪,直接向公安機關經偵部門報案(附《刑法》相關條文復印件)。
3. 公益訴訟可能性
若“偽科普”影響范圍廣(如粉絲超10萬、多地患者受騙),可向檢察院申請提起公益訴訟,要求賬號主體承擔“消除公共健康風險”的責任(如在主流媒體發布更正聲明)。
醫療科普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以“正義之名”行商業欺詐之實的行為,終將受到法律的制裁。當我們在網絡上接收醫療建議時,不僅要警惕“商業鐮刀”的收割,更要明白:尊重醫學專業、遵守法律底線,才是對健康最根本的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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