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父親去世12年了。如果不是意外,父親今天應該還健在。
父親讀過初小,當過隊上出納,不算“大老粗”,當然算不上文化人,因此說話直截了當,甚至有點粗魯。
父親平時話不多,除非二兩酒下肚,話稍稍多一些。但有一次,父親說了一句話,不僅讓我終身難忘,而且培養了我一生“不惹事,但不怕事”的性格。
父親當時說:“只要你不惹事,誰欺負你,老子跟他拼命!”父親說出這句話,當然是有原因的。當時有個人“欺負”我,至少在語言上威脅我:“只要我在這兒,你就永遠別想離開這兒!”
木訥的父親難得地“提勁”一次。就是這次“提勁”,影響了我一生的為人處世:不惹事,但不怕事!
(一)
一次,我去辦事,因為身份證的事情,一個小伙子要我到派出所開證明,證明“我就是我”。
我問小伙子,必須開證明來證明“我就是我”嗎?還有沒有其他辦法?小伙子說,只能開證明。
我馬上咨詢律師,律師提供了兩種簡單易行的辦法,我完全贊同。于是,我又找到小伙子問,是否可以按照律師說的其中一種辦法辦,小伙子堅稱“不得行”。我繼續追問為啥不得行,為啥要為難辦事群眾,小伙子一下子火了:“你開了證明來,我也不給你辦!”我也一下子火了:“很好,必須讓你為‘對辦事群眾傲慢’付出代價!”
隨后,我咨詢有關部門的有關領導關于網絡維權的事情,有關領導明確告訴我,網絡維權也是正當合法維權的一種方式。吃了“定心丸”,我將事情的來龍去脈寫了一個帖子,發在網絡上,轉到朋友圈,一時間,關注者眾多。
沒多久,小伙子單位的領導打來電話賠禮道歉,承諾把事情給我辦好;有關部門讓我別再炒作了,以免弄出輿情。事情最后,一切辦妥。不久之后,“我就是我”之類的“奇葩”證明全部取消。
這件事情中,我認為自己占理,“奇葩”證明本來就不應該有,全國都在整治,加上小伙子太囂張。為了讓小伙子以后對待群眾的態度好一些,為了讓更多的群眾以后辦事方便些,我決定采取網絡維權,最后大獲全勝。
這件事情中,我沒有先惹事,而當小伙子威脅我時,我也不怕事,有理有利有節地進行“斗爭”。這不得不說是父親給我的正面影響。
(二)
很多年前,我們買了一套房子。幾年后,房價漲了,對方(R)認為賣少了,吃虧了,要求退房,不賣了。真是豈有此理?
我們找到R理論,找到“中間人”調和,愿意適當補償一點,但R堅決要求退房,否則就打官司。
打官司勞心費神。為了不打官司,我又主動找到R,與其討論補償問題。R態度堅決,不退房就打官司,沒有二話可講。
打就打吧。一審,R輸了;二審,R輸了。錢房兩空,R開始耍賴——不配合辦理產權證。
我們咨詢律師,當時從法律上還真拿R沒辦法。迫不得已,我只得請求有關部門幫忙。最后,R的單位出面,要求R必須配合辦理產權證。
產權證終于辦下來了,但產權證上的姓名是R的,還涉及過戶的問題。如果R配合,一切好辦;如果R不配合,已經沒有法律障礙,申請執行即可。
房屋買賣,兩相情愿,簽了合同,哪有房價漲了就要求退的?是不是房價跌了,我們也要求退房?做人,誠信是立身之本,不誠信如何做人?
這件事情中,面對R的無理要求,我們只有依法維權;面對R耍賴,我們唯有通過有關部門協助解決。“不惹事,但不怕事”,我相信此事最終必定得到很好解決。
很少寫關于父親的文章,今年父親節專門寫寫父親,并不是贊賞父親哪句“只要你不惹事,誰欺負你,老子跟他拼命!”的話,而是從這句話中讀懂了父親對我深沉厚重的愛,感謝父親這句話給了我一生正面、積極的影響。
“不惹事,但不怕事”,早已成為我一生為人處世的準則。雖然年紀大了,與人為善、與世無爭,但誠如父親所說,只要我不惹事,若誰要欺負我,我想我還是不怕事的!
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和諧社會,大家共建;法治社會,誰還怕誰?希望有更多“不惹事,但不怕事”的人,一道傳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美德,一道推動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一道助力社會更加和諧、進步和文明。 (毛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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