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國家市場監管總局
6月13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布了對地塞米松磷酸鈉原料藥壟斷協議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本次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共五份,涉及津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仙琚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國康瑞金制藥有限公司、江蘇聯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組織者郭相國。
此案由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24年4月立案調查自然人郭相國涉嫌組織四家地塞米松磷酸鈉原料藥經營者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2025年4月及6月,天津市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相關當事人作出處罰決定。
1人組織四家藥企實施壟斷
處罰決定書顯示,在郭相國的組織下,津藥藥業與存在競爭關系的仙琚制藥、聯環藥業、國康瑞金共同實施了違反《反壟斷法》的行為。
2021年11月20日:郭相國在天津組織聚會,津藥藥業總經理劉欣、仙琚制藥代表、聯環藥業代表、國康瑞金代表參會。各方商議共同提高地塞米松磷酸鈉原料藥價格,并口頭達成停止價格競爭、聯合漲價的協議。為規避反壟斷調查,各方約定具體漲價細節由郭相國會后分別與四家企業對接商定。
會后實施:津藥藥業雖因內部合規審核未通過,未能與郭相國簽署獨家代理協議,但仍執行了壟斷協議內容。2022年1月,該公司與其他三家藥企同步斷供該原料藥,導致市場供應緊張。同年2月21日,津藥藥業將該原料藥價格從最高9000元/公斤大幅提高至13800元/公斤。
維持壟斷:為維持協議運行,津藥藥業總經理劉欣等人后續多次與郭相國聯絡商議。直至2024年3月7日現場調查時,壟斷價格仍在執行。
罰沒金額
* 津藥藥業:罰沒合計6919.235036萬元
* 仙琚制藥:罰沒合計19529.691222萬元
* 國康瑞金:罰沒合計2877.919078萬元
* 聯環藥業:罰沒合計6103.824784萬元
組織者被重罰
資料顯示,郭相國在多家制藥公司擔任職務或有投資。作為該案壟斷協議達成和實施的組織者,郭相國被處以500萬元罰款。
這是2022年《反壟斷法》增加壟斷協議“個人責任”條款以來已公布的反壟斷行政處罰中,對自然人追究達成壟斷協議的個人責任所作出的最高金額罰款。
處罰書詳細披露了郭相國組織實施壟斷的過程:
1. 前期聯絡(2021年10月): 郭相國在武漢第87屆API會議期間結識津藥藥業總經理,表達整合該原料藥市場、提高價格的意向。后經津藥藥業介紹聯系聯環藥業,并拜訪該公司提議共同漲價。同時,在11月20日天津聚會前,郭相國還曾接觸仙琚制藥董事長討論整合漲價事宜。
2. 組織協商(2021年11月20日):郭相國召集四家藥企在天津聚會,達成停止價格競爭、共同漲價的口頭協議。各方約定會后釋放漲價信息,春節后正式執行,具體細節由郭相國單獨與企業溝通。會后,郭通過拜訪、電話、微信、起草協議等方式向各企業傳達漲價金額。
3. 推動執行與穩定信心:為確保仙琚制藥執行協議,郭相國在會后多次前往該公司與其董事長、原料藥銷售總監見面,傳遞價格、產量等 關鍵信息,商議共同漲價,并推動浙江仙琚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將 地塞米松磷酸鈉原料藥價格兩次上漲,最終提高至13000元/公斤以上。
為打消地塞米松磷酸鈉原料藥生產企業漲價后銷量受到影 響的顧慮,你憑借在行業內資源和資本優勢,通過相關醫藥商業公司大量買進地塞米松磷酸鈉原料藥,為壟斷協議實施提供兜底 保證,確保共同漲價行為順利實施。
津藥藥業四年涉四案
本案是津藥藥業及相關企業近年來第四次因違反《反壟斷法》受到行政處罰,之前公司相繼有醋酸氟輕松原料藥、氟脲嘧啶注射液、卡莫司汀注射液產品違反《反壟斷法》。
2023年4月,2988.43萬元:津藥藥業控股孫公司天津天藥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在銷售氟尿嘧啶注射液時,達成并實施“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協議”的行為,被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2988.43萬元。
2023年3月,2772.13萬元:津藥藥業子公司天津金耀藥業有限公司濫用在中國卡莫司汀注射液市場的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價銷售卡莫司汀注射液,被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罰款2772.13萬元。
2021年4月,4402.26萬元:津藥藥業以協議形式對醋酸氟輕松原料藥銷售市場進行劃分,并變更、固定醋酸氟輕松原料藥價格,排除限制了醋酸氟輕松原料藥銷售領域的競爭,被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罰款4402.2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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