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熊婷 通訊員 謝孟衡 鄒斯怡)6月12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發布通告,自7月12日起,將在全市范圍內啟用新一批電子抓拍設備,重點整治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
電動自行車憑借便捷性和經濟性成為市民不可或缺的代步工具,但存在駕駛人不戴頭盔、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違法行為,帶來的安全隱患觸目驚心。為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管理,保障騎行者的生命安全,我市此次啟用的電子抓拍設備,將通過技術手段可對未佩戴安全頭盔、違法載人、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逆行等4類違法行為進行自動識別抓拍。設備覆蓋雨湖區320國道1227公里300米(泉塘子村泉塘子漁具附近)、潭邵路與新湘路的交叉路口,岳塘區湖湘東路的湖湘南路路口至湘潭大道路口、雙擁北路的板五路路口至福星東路路口、福星中路的寶塔北路口至紅旗商貿城路口和湖湘東路的高新路口至湖湘南路口等6處重點路段。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電子監控將作為路面執法的有效補充,通過實時警示和事后追責相結合的方式,推動市民養成文明騎行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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