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停 綠燈行
紅燈亮起,腳步暫停
馬路上的交通信號燈不是擺設
而是無聲的安全守護
搶燈通行險象環生
一起來看看這起涉及學生闖紅燈典型案例
2024年11月16日23時36分許
謝某鍵(15歲)無證駕駛被遮擋號牌的二輪摩托車
搭載乘客謝某(15歲)
行駛至新涵街與公園路交叉路口
因違反信號燈通行(闖紅燈)
與朱某行駛的小型轎車
發生碰撞
由于謝某鍵與謝某均未佩戴安全頭盔
造成頭部受傷
雙方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
會騎≠能騎
蜀黍要再次強調
未滿16周歲,不可駕駛電動自行車
未滿12周歲,不可駕駛自行車
而駕駛電動摩托車
需要年滿18周歲
并依法取得相應車型的駕駛證
闖紅燈的危害
01
破壞交通規則
交通信號燈的主要作用是科學分配車輛、行人的通行權,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闖紅燈嚴重破壞了路權分配規則。
02
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無論是行人、非機動車還是機動車,闖紅燈行為都會造成路口交通沖突,增加事故發生概率,危害極大。
03
嚴重威脅生命財產安全
闖紅燈容易造成嚴重的交通事故。可能還會產生第三方的受害者,不僅僅是自己的車輛和自己的人身安全會受到損害,對方的生命安全也會遭到侵害。
交通安全
關乎孩子安全和家庭幸福
在此提醒廣大家長
務必教育好、監管好
孩子的出行安全
遠離交通事故的傷害
編 輯| 梁麗娥 陳 一
責 編| 陳曉紅 賴彩艷
審 核| 林建春
審 批| 陳文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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