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越南國會聽取并討論政府提交的,2025年省級行政區劃調整方案。
政府表示,此舉最高目標是推動國家發展,釋放行政單位發展潛力與優勢,為各地及全國創造均衡、快速、強勁且可持續的發展條件。通過行政區劃調整推動治理革新,強化分級分權,增強地方政府自主權與責任擔當。
根據方案,政府擬將52個省級行政單位,重組為23個新省/直轄市。
擬保留11個現狀省份,其中10個達標省份為:河內、順化、萊州、奠邊、山蘿、諒山、廣寧、清化、乂安、河靜;高平省因特殊情況予以保留。
調整后全國將設34個省級單位,包括6個中央直轄市和28個省。政府強調,所有新設行政單位均符合國會常務委員會決議標準。
關于機構人員與公共資產安排,報告顯示涉及調整的52個省市共有447657名干部職員(含2321名干部、79118名公務員及366,18名事業編制人員)。
在辦公場所方面,52個省市現有38182處省級辦公場所,其中33956處將繼續使用,4226處將閑置。資產處置將嚴格遵循政府規定和財政部指引。
國會將通過特別決議,肯定被合并的縣級行政單位的歷史貢獻,并表彰省市鄉三級行政單位為國家和地方發展作出的不懈努力。
6月16日上午,在越南第十五屆國會第九次會議上,在座的470名國會代表,占總代表人數的98.33%,全票通過《關于修改、補充〈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憲法〉若干條款的決議》。
國會主席陳青敏表示,經過一個月廣泛征求意見,共收到超過2.8億條意見,其中99.75%表示贊同。在此基礎上,起草委員會迅速研究、吸收并充分解釋意見,對決議草案進行完善,并提交本次會議審議通過。
該項決議共包括兩條內容。其中,第一條修改憲法中的5個條款。第二條規定了決議的生效時間、縣級行政單位的終止及過渡性條款。
根據決議,越南的行政單位劃分為兩級:省和中央直轄市及其以下的行政單位,具體由法律規定;特別行政經濟單位由國會設立。
該決議自通過之日起2025年6月16日生效。自2025年7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撤銷縣級行政單位。
國會副主席阮克定強調,“國會通過的憲法修正決議具有重大的歷史意義,是體制深層次改革的開端,體現了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政治架構方面的革命性創新思維,為勝利實現黨和國家精簡政治系統組織機構的主張奠定憲法基礎,進而為建設一個強大、繁榮、幸福的越南奠定堅實基礎?!?/p>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