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行駛在車流密集的高速公路和城市主干路上,突然無法正常操控,多次被"執行遠程熄火動作",這是怎么回事?近日,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利用"智能汽車遠程控制功能"犯罪的案件。
2023年,賴某經人介紹,用17.5萬元購買了一輛奔馳小型越野車。第二年就因為債務問題把車賣給了林某。然而,賣了車后賴某又心生不滿,今年(2025年)元旦他偷偷通過車輛定位功能獲知車輛停放地點,隨后叫了一名代駕司機前往車子所在地,用手機遠程遙控啟動車輛,授意代駕司機將車開走,交給自己。
一小時后,林某發現車被偷了,也是利用車輛定位系統找到車子,并趕往現場將車開回。就在林某將車開回的路上,賴某為了阻止林某找回車子,又通過手機遙控車輛,讓車輛多次遠程熄。事后,經民警電話警告,賴某自行投案,最終被判盜竊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獲刑四年。
此案也再次敲響智能汽車安全性的警鐘,大家在車輛轉手后,務必要及時解除對原用戶的授權,而車企在提供便利性的同時,也該思考,如何為安全性加一把鎖。
編輯: 斯雯
責編: 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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