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幾個超級重型坦克項目(其中沒有一個被實際建成),蘇聯各設計局還在醞釀超級重型自行火炮項目。幸運的是,這些項目都沒有變成實物,但其中只有一個項目雖然看不懂,但是大為震撼。今天我們將更詳細地了解這個項目——超級重型自行火炮SU-7的設計。
圖像是基于其中一張自行火炮設計圖由網絡生成的。
創造歷史
1934年,隨著自行火炮的熱潮興起,軍方突然意識到,為了達到完美的作戰效果,他們還缺少一種能夠對抗任何敵方工事的自行火炮。和許多不同時期的軍人一樣,他們希望擁有一門強大的火炮,能夠一炮擊毀最堅固的重型掩體(DOT),或者至少能以極大概率“讓里面的人都很難受”。而設計人員被要求“從零開始”——也就是說,要打造一個最大承載能力的底盤,以及完全自主設計的火炮,不依賴任何現成方案,憑直覺快速推出一款適合生產并裝備紅軍的作戰樣機。
當時開發的203毫米榴彈炮已經表現出不錯的效果,但軍方認為它對于新型武器來說依然太弱。相關照片在公開渠道中可以找到。
總之,設計人員被難題壓得喘不過氣。按照慣例,首先決定研制火炮——畢竟它是整個項目的核心。根據軍方要求,火炮口徑不得低于200毫米,而已經有的203毫米B-4榴彈炮(至少有試驗型號)則被列為最后考慮,因為它的設計最輕便。換句話說,想象一下軍方的需求——一門能夠一擊摧毀中等掩體的火炮對他們來說還不夠強大!他們需要更強大的武器,組成一個三合一系統:
- 254毫米大威力炮(БМ)。垂直仰角0°至+42°。高爆彈重225公斤,初速692米/秒,射程23500米。炮管連炮栓重量24000公斤。
- 305毫米大威力榴彈炮(БМ)。垂直仰角0°至+60°,高爆彈重365公斤,初速360米/秒,射程12500米,彈丸初速600米/秒。整炮重量14100公斤。
- 400毫米大威力迫擊炮。垂直仰角+5°至+70°,高爆彈重860公斤,初速320米/秒,射程10500米,彈丸初速600米/秒。炮重10000公斤。
理論上組裝這樣一門火炮是可行的——俄羅斯帝國軍隊當時裝備有諸如1915年式240毫米壕溝迫擊炮(Dumesnil-Batignol)、1915年制305毫米榴彈炮(奧布霍夫工廠)、維克斯305毫米圍攻榴彈炮(英國制造)、1914/15年施耐德系統280毫米迫擊炮等。這些武器的圖紙都有,制造所需的計算也不復雜。然而,關鍵問題是——哪家工廠能夠生產出如此重型火炮且保證質量?第二個問題是——誰來承擔這些研發費用?建造一門這樣的火炮對國家預算來說已經是巨大的負擔,更別說需要彈藥,還得生產一部分用于炮彈彈道測試的空包彈,熟練工人生產彈藥,以及火炮的備用炮管也都必不可少。
1915年式240毫米壕溝迫擊炮(Dumesnil-Batignol)。圖片公開可查。
最終,在紅軍總炮兵管理局、“布爾什維克”工廠設計局和185號工廠設計局的聯合會議上,成功“爭取”到了制造兩門口徑為205毫米和305毫米火炮的任務。會議上還討論了設計師們的一些初步構想:
- 擺動部分被加大,采用了類似施耐德式(Schneider)可變后坐機構型式;
- 炮管結構與203毫米B-4榴彈炮的自由炮管設計完全相同;
- 炮栓為整體式,類似152毫米B-30炮或U-10炮;
- 炮架則仿照203毫米B-4榴彈炮的同類設計。
為了激發設計師的積極性,紅軍機械化管理局(УММ РККА)下達了兩個訂單,要求各工廠提交各自的超重型自行火炮方案,以供紅軍裝備。最終共有三個方案——來自“布爾什維克”工廠的設計師Magdisiev和Syachentov各有方案,185號工廠的設計師Ginzburg也提交了方案。前兩個“布爾什維克”的方案因設計不成熟被否決——Magdisiev的設計使本已笨重且機動性差的車輛更加笨拙,Syachentov則把結構搞得過于復雜。Ginzburg則提出了最折衷的方案,得以繼續推進。
根據該方案,自行火炮的前部為發動機與傳動裝置艙。車體中部是寬敞的戰斗艙,裝備了一個可旋轉的炮架,用于安裝205至305毫米口徑的火炮,彈藥儲存在車尾部分。火炮兩側裝有兩個到三個后坐制動器,炮管下方裝有兩個緩沖裝置。炮的最大仰角為52°,榴彈炮最大仰角達70°,水平旋轉角度總計84°。車內攜帶彈藥數量為2至6發。預期射速為整套由15人組成的炮組協作下,每80至100秒發射一發,借助電動絞車和推進裝置。
但該自行火炮的重量會達到102至106噸,超過技術任務規定的75至80噸,而火炮本身重量則為39至43噸。
蘇-7自行火炮的其中一張可能設計圖。
這是一輛相當龐大的怪獸級機器——當時根本不存在能讓這樣龐然大物在越野條件下行駛的發動機(沒有任何柏油路能承受如此重量,而越野路面則會變成泥濘的爛地)。運輸問題也非常棘手——即便自行火炮能夠靠自身動力移動到作戰陣地(前提是能先把它從原地推開),也可能需要數年時間,而這期間戰線早已發生重大變化。那個時代,沒有任何橋梁能承受如此巨大的重量,更別提在實戰中進行射擊了。
軍方要求降低戰斗車輛的重量——1936年10月1日,總炮兵管理局(ГАУ)要求將重量降至100噸。同時,國家炮兵研究院(АНИИ)被委托開發膛線炮管和帶環穿甲彈。使用膛線炮彈時,火炮口徑規定為203毫米和305毫米;使用帶環彈時,口徑分別定為8英寸和12英寸。這還可以兼容使用第一次世界大戰和內戰時期的老舊海軍炮彈。作為備選方案,“布爾什維克”工廠需研制一種203/305毫米的次口徑炮彈,以便305毫米榴彈炮能夠替代203毫米火炮,射程持平。
1937年秋季,蘇-7的工作圖紙和結構部件開始制造:從伊卓爾工廠獲得裝甲車體的半成品,搭載改進型的GAM-34發動機,部分傳動機構和其他組件。底盤則在185號工廠組裝。
然而,1937年10月2日,紅軍總炮兵管理局局長N.基里洛夫-古別茨基下令停止所有大口徑自行火炮的研發工作,半成品的蘇-7被拆解回爐。其原因至今仍不明。
結構描述
這輛怪獸般的自行火炮體積龐大,和當時任何現有的軍事裝備都不相像。因此,根本無法用任何現有武器的設計來類比它的結構元素來源。
我沒能找到它結構的詳細描述——估計它的裝甲鋼板厚度在25到100毫米之間,鋼板應該是軋制鋼板。動力方面,至少需要兩臺750到800馬力的發動機(因為計劃裝備的是GAM-34發動機)。這款發動機本來用于魚雷快艇,配備倒車減速器和自由離合器,冷卻系統做了改進,使用海水冷卻,排氣系統也做了調整。兩臺樣機從1932年11月起在魚雷快艇上進行測試,1934年8月完成國家驗收測試,從同年開始批量生產。發動機重量864公斤(帶倒車離合器和集管時約1000公斤),功率750/800馬力。
但即使采用了當時最先進的傳動系統,仍懷疑用這兩臺發動機是否能把這樣龐大的機器從原地推開。無論如何,蘇-7的行駛速度也會非常低,差不多和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的“大威利”(Big Willie)坦克持平。
火炮方面,對205毫米炮沒有疑問,但對305毫米炮則有很多疑問。首先,用這么大口徑的炮在陸地上打擊什么目標?是的,海軍有這種口徑的火炮,裝備在“重型”艦艇上,但它們是用來對抗遠距離的重裝甲艦船的!陸地上用這么大口徑的火炮打什么?也許有人會提到德國在攻擊布雷斯特要塞時使用的“卡爾”火炮,但那種武器只生產了7臺,造價極高……1941年,“卡爾”只有兩臺在用,據蓋爾德爾的日記記載,布雷斯特要塞發射了31發炮彈,幾乎沒有效果,另外還有105發射向塞瓦斯托波爾。這再次證明了使用這種武器的經濟不可行性。它們下一次出現是在1944年攻打華沙時,發射了大約50發炮彈,但效果遠不如更簡單的小口徑自行火炮。
所以,關于在陸地上使用海軍大口徑火炮的合理性問題就擺在了面前——榴彈炮確實是好東西,尤其是重型榴彈炮,但發射速度平均每兩分鐘一發,且彈藥攜帶量僅3到4發,這就非常不現實了。因此,1937年秋軍方提出對這類機器的生產合理性提出質疑,我認為這是非常正確的。至于從那之后直到偉大衛國戰爭幾乎停止自行火炮研發,我個人認為是一個錯誤。
結語
巨型狂熱困擾著設計師們的思維長達數十年,這些令人爭議的項目層出不窮,但到那個時候,蘇軍總參謀部已經開始變得更為理性——許多項目根本沒被認真對待,僅僅看了幾頁就被擱置了。畢竟,為什么要花費時間在那些極難制造、維護和實戰應用的戰斗機器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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