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操作簡單
出行方便深受大家喜愛
但在騎行過程中若不按規定行駛
變道時想變就變、隨意變道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
后果將會很嚴重
6月11日11時34分許,唐某某騎行電動自行車從客運中心轉盤往新世紀方向行駛,從最右側車道往最左側車道連續變道過程中,與同向行駛在右側起第三車道張某駕駛的小型客車碰撞,造成兩車受損、唐某某受傷的交通事故。
當事人唐某某(電動自行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條“駕駛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之規定。
當事人唐某某(電動自行車)負全部責任。
當事人張某無責任。
交巡警提示
道路干萬條 安全第一條
電動自行車駕駛員
要養成良好駕駛習慣
戴頭盔 靠右行
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時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通訊員:吳 婕
編輯:胡佳興 編審:吳 剛
值班副總編輯:周 婭
總編輯:黃 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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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忘了
點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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