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的社保
就像生活里的 “安全氣囊”
時刻給足安全感
可要是發現單位沒給交社保
那簡直像發現外賣沒送餐具
心里直發慌
別慌!
社保補繳不是什么大難題
需要細分具體的補繳情形哦
(一)參保單位1996年1月至2023年12月,存在漏報或未足額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情形;
(二)經原勞動部門批準辦理了招工手續的原國有企業和縣級以上城鎮集體企業職工,從開始實施統籌至1995年12月31日期間存在應繳未繳養老保險費情形。
前往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并提供以下資料:
1.《四川省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補繳申報表》;
2.補繳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3.職工勞動合同、人事檔案或者其他能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生效的仲裁裁決、決定、調解書,審計部門的審計結論,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的限期改正、行政處理或者處罰決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稽核書面處理決定,投訴、信訪以及用人單位主動整改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實并核定后出具的書面處理意見);
4.職工工資發放明細表;
5.裝訂成冊的原始會計憑證;
6.由補繳用人單位按月發放工資的職工本人銀行流水(需登錄當事人手機銀行進行現場核驗);
7.確定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補繳時申報工資采用口徑(職工個人上月工資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情況說明;
8.《成都市用人單位補繳職工社會保險費年度工資匯總表》。
注:
(1)所需表單可在“四川人社在線公共服務平臺”→“通知公告”→“四川省社會保險業務申請表”點擊進行下載。
(2)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護照。
(3)一次性補繳三年以上,無法提供人民法院、審計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行政部門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出具的能證明一次性繳費期間存在勞動關系相應文書的,還需簽署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補繳承諾書。
(4)原國有企業和縣以上城鎮集體企業職工補繳1995年12月31日之前的,提供的原始檔案應含原勞動部門批準辦理招工的手續)。
(5)該業務申辦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2024年1月1日及以后參保單位因漏報等原因未及時為職工辦理參保登記,依法申請補登記。
(一)補登記距申報當月3個月(含3個月)以內的,提供《四川省企業職工社會保險應參保未參保補登記申報表》(網上申報無需提供申報登記表);
(二)補登記距申報當月3個月以上的,前往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并提供以下資料:
1.《四川省企業職工社會保險應參保未參保補登記申報表》;
2.補登記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3.職工勞動合同、人事檔案或者其他能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生效的仲裁裁決、決定、調解書,審計部門的審計結論,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的限期改正、行政處理或者處罰決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稽核書面處理決定,投訴、信訪以及用人單位主動整改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實并核定后出具的書面處理意見);
4.職工工資發放明細表;
5.裝訂成冊的原始會計憑證;
6.按月發放工資的職工本人銀行流水。
注:
(1)所需表單可在“四川人社在線公共服務平臺”→“通知公告”→“四川省社會保險業務申請表”點擊進行下載。
(2)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護照。
(3)該業務申辦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職工參保補登記辦理成功后,單位應及時通過稅務部門提供的線上線下渠道完成工資申報和費款繳納。參保單位職工2024年1月1日及以后存在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直接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即可。
來源 | 成都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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