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不少廈門市民的朋友圈被
“免費贈送山姆會員卡”的活動刷了屏
大量網友受誘惑紛紛跟風轉發
然而
廈門日報記者
從山姆會員店處獲悉
他們并未舉辦此類活動
律師鄭重提醒
廣大市民務必提高警惕,以免被這類虛假活動迷惑,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轉發鏈接免費領會員卡?
市民操作后進入“連環鏈接”
15日上午,市民小陳在刷朋友圈時,一條推文鏈接引起他的注意,標題寫著“廈門山姆會員卡免費送!慶祝廈門山姆開業10周年”。他點開后發現,是一個名為“廈門生活城市通”的微信公眾號發的推文,內文聲稱廈門山姆新店即將開業,為慶祝所以發起“免費領會員卡”福利活動。
文章內容顯示,只要轉發鏈接,并配上指定文案,添加賬戶的企業微信為好友,就能免費獲得山姆會員卡。可實際上,當小陳按要求關注該公眾號,并在后臺發送指定關鍵詞后進行轉發,公眾號又彈出一個鏈接,跳轉至另一個公眾號發布的文章,繼續引導關注。重復操作后,又會彈出二維碼鏈接,讓其添加名為“本地福利君”之類的企業微信號。記者發現,這些公眾號開設地根本不在廈門,部分賬號顯示注冊地在外地。當日晚些時候,當記者再次嘗試打開這些公眾號時,頁面已赫然顯示 “經營異常”。
16日下午,記者致電廈門山姆會員店,詢問店內是否知曉該活動。工作人員表示,山姆會員店并未與任何公眾號開展贈送會員卡的合作。
應以官方渠道消息為準
發現異常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北京盈科(廈門)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東認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的規定,經營者不得實施混淆行為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包括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社會組織名稱(包括簡稱等)、姓名(包括筆名、藝名、譯名等)。涉事公眾號擅自在推文的標題和主體中使用“山姆會員卡”等內容博人眼球,已產生誤導網友轉發申領“會員卡”的現實后果,并已借此為自身吸引大量流量,有可能在同類公眾號之間構成不正當競爭。
同時,反不正當競爭法還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不得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
涉事公眾號有可能被認定為虛假宣傳,一旦被認定為損害山姆會員店的商譽,還將被追究侵權責任。此外,涉事公眾號的運營者如果涉嫌發布虛假廣告構成虛假宣傳的,將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停止發布、消除影響并處以罰款。
廣大網友在收到上述推文時
應擦亮眼睛
以官方渠道的消息為準
在類似公眾號中遇到連環引導
加鏈接跳轉的模式
或是公眾號IP地址與
活動地點不一致的情況
應當警覺可能存在虛假信息
及時停止轉發
并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
YEXIANGMINAN
來源:廈門日報
校對:朱銘榕、洪麗敏
審核:任旭萍、朱毅力、陳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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