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6月16日消息,日前,深圳某公司按照《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向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了召回計劃,召回的三款移動電源產品共計491745臺。
通知稱,該公司將為購買到召回范圍內產品的消費者免費更換一臺全新的、不低于原產品價值且符合安全要求的移動電源產品、或做退貨退款處理。
召回原因
召回的移動電源產品,由于部分電芯原材料來料原因,極少數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可能存在過熱現象,在極端場景下可能產生燃燒風險,存在安全隱患。
對此,不少網友稱,該品牌充電寶質量參差不齊,購買時間不長但已經出現了鼓包的情況,“建議以舊換新”。
也有網友表示
害怕,不敢使用
那么,在什么情況下
充電寶可能發生自燃、爆炸?
01
無法散熱
充電時放在被子、盒子等不利于散熱的環境,或者將充電寶放置在炎熱天氣中或發熱機箱等高溫區域,都有可能引發充電寶的自燃、爆炸。
2025年4月22日,北京市大興區一輛貨車起火。經調查,這起火災是因遺留在駕駛室內充電寶導致的。充電寶經高溫暴曬后,電氣線路發生故障,起火引燃車輛。
02
過度充電
不要依賴充電寶的過充保護,充滿電還一直插著充電器,不但會減少充電寶的使用壽命,長期過度充電也有可能導致充電寶爆炸。
2021年9月,廣東東莞一居民家中發生火災。經初步調查,起火原因為整夜充電的充電寶內部電路故障。
03
劣質產品
劣質充電寶采用低質量的電芯和電路板,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這些充電寶在充電或使用過程中,容易發生短路、過熱等異常情況,從而引發自燃、爆炸。
2023年1月,貴港桂平一自建民房凌晨突發大火,屋內一家四口不幸遇難。經初步調查,起火原因為充電寶發生短路,現場勘驗發現該充電寶疑似為偽劣產品。
04
摔、碰、擠壓
摔、碰、擠壓等,可能會造成內部零件錯位、電芯泄漏等,從而引發充電寶爆炸,充電寶外殼稍有鼓起時就必須停止使用。
充電寶擠壓實驗。圖源:北京消防
05
超過使用年限
在品牌充電寶的一側,有一個可循環使用標識,中間的數字代表充電寶里面電池的可循環使用年限。
畫圈處為充電寶上的電池可循環使用5年年限標識。圖源:人民政協報
如果數字是5,意味著充電電池的可循環使用年限為5年。充電電池作為消耗品,在頻繁使用中超過了可循環使用年限的話,電池可能會出現異常。
選購充電寶時,應認準3C標志
一旦發現充電寶
鼓包、過熱、冒煙
應立即停止使用
如何規范使用充電寶?
這份安全小貼士請查收
來源:綜合中國消防、每日經濟新聞、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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