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網站近日公布的遼寧省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遼銀罰決字〔2025〕9-11號)顯示,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陽分行存在以下違法行為類型:違反金融統計相關規定;未按規定落實反電信網絡詐騙相關管理規定;未按規定落實網絡安全相關管理規定;違反人民幣流通管理規定;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張某男(時任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陽分行副行長)、張某(時任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陽分行法律合規部總經理)對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陽分行以下違法行為負有責任: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中國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對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陽分行警告,罰款229.15萬元;對張某男罰款1.5萬元;對張某罰款1.5萬元。
以下為原文:
6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網站發布一則罰單,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行及其相關責任人被處罰。
中國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遼銀罰決字〔2025〕12-13號)顯示,交通銀行遼寧省分行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違反金融統計相關規定;未按規定落實網絡安全相關管理規定;未按規定落實數據安全相關管理規定;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針對這些違法行為,中國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對其作出警告,并處以116萬元罰款。
王某祿作為交通銀行遼寧省分行個人金融業務部總經理,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違法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1.5萬元罰款。
此次處罰,給整個金融行業敲響了警鐘。合規經營不是口號,而是金融機構的生存底線。在監管日益嚴格的大環境下,任何違規行為都可能被嚴懲。
來源:中國經濟網 、遼沈晚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