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6月19日,中國足協公布第14期裁判評議結果。其中浙江隊主場2-2戰平海港隊的焦點戰,出現重大“錯判”。主裁判王競,視頻助理裁判(VAR)張雷,均犯下超低級失誤,他們錯誤的使用VAR,吹掉浙江隊外援弗蘭克的好球,最終導致浙江隊3-2變成2-2!
值得提醒的是,這已經不是海港隊第一次在VAR裁判上獲益了!
此前客場與云南玉昆隊的角逐,海港隊同樣因為VAR裁判的低級錯誤,獲得好處。海港隊現在積28分,距離榜首的國安隊只有4分的差距,若是沒有這2次重大誤判,他們的積分,其實應該少3分,才合理。
與海港隊的這場角逐,浙江隊在補時第1分鐘,獲得一次角球機會!李提香沒有重演謝文能在國家隊,2次把角球開出底線的業余操作。他精準的將球開到禁區前沿,落點極佳,弗蘭克力壓海港隊球員,頭球攻門得手,這原本是一次毫無爭議的進球。
結果擔任VAR裁判的張雷,他應該是對VAR的介入規則不熟悉。錯誤的進行介入,并以陶強龍犯規在先為由,取消了弗蘭克的進球。
事實上,在陶強龍犯規的瞬間,李提香還沒有開出角球。此時,主裁判王競應該及時吹停比賽,給予陶強龍警告或者黃牌。但王競作為主裁判,他明顯沒有掌控好全局,忽視了陶強龍的犯規。自身犯錯后,VAR錯誤的介入,王競也沒有及時糾正。錯上加錯,最終導致弗蘭克好球被吹。
足協在評議認定中也認為,陶強龍的犯規,對于整個進攻,沒有任何影響。且這一次犯規,是出現在李提香還沒開出角球之前。
其實中超進行到第14輪比賽,出現爭議最多的反而不是主裁判,而是視頻助理(VAR)裁判。該回溯的時候,不介入;不該介入的時候,瞎介入。
比如海港隊此前面對云南玉昆隊的比賽,當時侯永永在反擊中,打進一粒非常漂亮的單刀球。結果VAR裁判,在回溯進球過程時,竟然認定奧斯卡接球瞬間,越位在先。但事實上,VAR裁判在劃線的時候,明顯出現重大錯誤,足協在認定中,也認可這一錯誤。但他們拒絕承認,奧斯卡是否越位。
此外,云南玉昆隊在補時階段打進第2球,將比分追成2-3時,VAR裁判再次毫無意義的介入比賽,并且長達5分鐘之久,極大地破壞了玉昆隊的進攻勢頭。
國際足聯引入VAR的初衷,是減少比賽的爭議和裁判的錯判、漏判。結果這項技術落地中國足球后,卻嚴重變味。VAR本身也成了爭議,并且不是一次兩次。
這說明,足協在裁判監督和培訓方面,其實是嚴重不到位的。VAR的使用規則其實就那么幾條,作為萬里挑一的中超裁判,我們有理由相信,他們只要認真學習,是完全能掌握的!
接連的犯錯,一是,足協的懲治力度不夠;二是,裁判本身的學習積極性,不是很高,導致業務水平跟不上中國足球進步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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