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6月1日起,我市開始執行新的門診特殊疾病政策,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特病病種統一增加到53個。新增的特病如何申辦?原來的特病患者需要重新辦理嗎?6月19日,針對市民關心的問題,記者進行了采訪。
新增的特病如何申辦?
申請人帶上有效身份證件/醫保電子憑證/社保卡/相關病史資料或檢查材料(住院病史須加蓋醫院鮮章)
按照新政,我市將特病范圍由原來的職工醫保24個病種、居民醫保28個病種,統一擴充到53個病種,新增了強直性脊柱炎、重癥肌無力、焦慮癥、抑郁癥等10多個病種。按照自愿申請、全市通辦原則,參保人可向特病診斷醫療機構或醫保經辦機構,提出特病待遇資格申請。
這就意味著,更多患者能享受特病待遇,那具體怎么辦?
前不久,16歲的小剛來到重醫附屬大學城醫院辦理強直性脊柱炎特病。一年前,小剛的右髖關節開始疼痛,起初也沒留意,結果疼痛感越來越明顯,多處關節還出現了腫痛,經診斷,小剛被確診為強直性脊柱炎,需要長期服藥。
“聽說這次強直性脊柱炎被納入門診特病,我就帶孩子來辦理了。”小剛母親說,她提前掛了醫院中醫科的號,當天,她帶上了孩子此前住院的病歷、身份證原件,在醫院醫保辦領了一份《重慶市基本醫療保障特殊疾病(兩病)待遇資格申報(鑒定)表》后,就帶孩子來到中醫科門診進行特病鑒定。
經醫生診斷,小剛確實患有強直性脊柱炎,符合強直性脊柱炎特病準入標準,就收下了小剛的材料。“我們還將及時組織另一名醫師對其再次診斷,診斷合格的,會即時開通特病待遇資格。”重醫附屬大學城醫院黨委委員、副院長唐博說,按照要求,辦結時限不超過18個工作日。如果診斷不合格的,將申請人的相關材料退還并一次性告知不合格原因。
原來的特病患者需要重新辦理嗎?
按照我市特病政策規定報銷,直接聯網結算
據市醫保中心黨委專職副書記周召林介紹,目前,特病定點醫療機構已從過去2家(特殊情況不超過3家),調整為可在全市所有經醫保經辦機構確定的門診特殊疾病治療醫療機構,以方便患者就醫。
那換了醫療機構,需要重新申報嗎?答案是:不需要。
周召林說,對于新政實施前已取得特殊疾病資格的參保人員,如果屬于同一特殊疾病病種的,實現互認,不再重新申報。
“參保人取得特病資格后,可以在全市特病治療機構就醫,其發生的符合政策范圍內的特病相關費用,按我市特病政策規定報銷,直接聯網結算。”周召林說。
今年69歲的王琳此前將特病定點醫療機構定在離家不遠的市中醫院,“但還是要坐公交過去,路上要花20分鐘左右。”王琳說,現在她直接到家附近的江北區石馬河衛生服務中心看病開藥,“交費的時候就直接報銷了,更方便了!”
此外,對于異地就醫的參保人員,已納入異地聯網結算的高血壓、糖尿病、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尿毒癥透析等10種特病病種,可以直接聯網結算;其他特病病種,由個人先全額墊付,持有關材料到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進行手工報銷。
藥怎么開?
可由醫師根據病人情況開具最長不超過12周的用藥量
“血壓控制得還可以,繼續保持,藥也要記得吃!”近日,70歲的張一蘭來到渝中區南紀門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看病,已取得高血壓特病資格的她會定期就醫、開藥。
“這次能多開點藥嗎?過段時間準備出去耍。”張一蘭說。
經過評估,醫生給張一蘭開了12周的藥,并叮囑期間如果病情有變化,一定要及時就醫。
據介紹,按照規定,特病治療機構應嚴格遵守處方管理的相關規定,對于病情穩定的特病患者,可由醫師根據病人情況開具最長不超過12周的用藥量。
此外,參保人因特病到特病治療機構門診就診后,可在就醫的特病治療機構購藥,也可按規定到特病零售藥店購藥。參保人因特病開具國家談判藥品,可按規定到特病零售藥店或國家談判藥品定點零售藥店購藥,藥店購藥按開具處方的醫療機構等級結算。
新重慶-重慶日報記者 李珩
原標題:@市民 門診特病新政本月起實施 同一病種不需重復辦理即可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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