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開區、蘇相合作區、高新區、高鐵新城管委會,度假區管理辦(陽澄湖鎮政府),各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區級機關各部門、各垂直管理部門,區各直屬公司:
《相城區關于全面提升科技創新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經區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6日
相城區關于全面提升科技創新能力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加快打造長三角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主要承載地,加快構建全要素全鏈條創新生態系統,全面提升區域科技創新能力,努力以科技創新推動產業創新,制定如下政策。
一、加大創新主體培育力度,提升核心競爭力
1.加快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支持鼓勵科技企業“小升高”“高升強”。對當年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主體給予最高0.5萬元的申報獎勵,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6萬元的認定獎勵,非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3萬元的認定獎勵,當年度申報獎勵與認定獎勵就高不重復享受。對為企業提供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服務的科技服務機構,當年度每成功認定一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科技服務機構最高0.5萬元獎勵。
2.推進存量科技型企業建設。完善“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梯度培育機制,加快集聚科技型企業。對省創新型領軍企業給予最高5萬元獎勵、市“瞪羚計劃”入庫企業給予最高2萬元獎勵、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入庫企業給予最高0.2萬元獎勵。
3.實施獨角獸企業培育工程。建立培育壯大科技領軍企業機制,引育具有生態主導力、全球競爭力的科技領軍企業。對首次列入區獨角獸培育企業名單的給予最高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納入區獨角獸培育庫的企業,按經審核后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額最高20%的比例,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支持,最多連續支持五年,累計不超過250萬元。同時納入蘇州市獨角獸培育企業庫的企業,按照蘇州市獎勵政策給予補助,區級科研補助政策不重復享受。
4.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鼓勵各類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全面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財稅支持政策。對年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額超過500萬元且年度新增100萬元以上的企業,給予增長部分最高2%的獎勵,最高30萬元。
二、加快雙創載體提質增效,提升人才引育力
5.支持孵化載體提能升級。推動科創孵化載體提質增效,強化整合創新資源、孵化科技企業的能力水平。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最高25萬元、6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
6.激發孵化載體提質增效。完善以績效為核心的評價機制,引導孵化載體聚焦主責主業,加快推動項目落地,將評價結果作為政策扶持的依據。對在孵企業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科技創業孵化載體,給予最高1萬元/家的一次性獎勵。對在孵企業入選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領軍人才計劃的科技創業孵化載體,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人、15萬元/人、10萬元/人的一次性獎勵。根據區科技創業孵化載體綜合評價結果,給予科技創業孵化載體最高50萬元的經費獎勵。探索推動龍頭企業、科研院所建設創新創業孵化載體,對入庫單位參照區級備案科技孵化載體管理,可享受政策性和績效評價獎勵。
7.強化各級人才引進培育。精準實施頂尖人才“靶向”引育,完善專班化、項目化推進省雙創計劃、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申報機制,優化相城區科技領軍人才計劃,加速集聚一批高精尖缺創新創業人才。對自主培育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科技領軍人才(團隊),按《相城區關于進一步優化人才政策體系助推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相委辦〔2024〕21號)《相城區科技領軍人才計劃實施細則》(相委人才辦〔2024〕5號)進行支持。
8.拓展柔性引才舉措。深入實施支持企業引進海內外高端人才政策措施,探索實施企業和科研院所聯合招才用才機制,用好海外引才聯絡站,建強海外人才合作組織和離岸創新中心。對引進符合蘇州市“海鷗計劃”人才的用人單位,按上級文件進行獎勵。
三、推動研發機構創新建設,提升平臺賦能力
9.推動戰略科技力量布局。圍繞服務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全力保障蘇州實驗室相城園區建設,支持做強結構材料研究部功能,根據約定給予支持。
10.加快研發機構建設。支持全國高校區域技術轉移轉化中心先進材料江蘇中心、量子科技長三角產業創新中心等高能級平臺建設,根據約定給予相應的支持。支持有條件的龍頭企業牽頭、參與爭取建設全國、省、市重點實驗室,推動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機構動態全覆蓋,推動外資及港澳臺企業建設實體化研發機構。對新認定(備案)省、市、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企業分別給予最高5萬元、2萬元、0.5萬元獎勵,獲評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績效考核優秀的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
11.支持科創平臺賦能產業。依托高能級平臺優勢,加強創新資源統籌和力量組織,推廣“揭榜掛帥”等新型項目組織方式。實施科技創新“揭榜掛帥”行動,開展前沿技術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對列入“揭榜掛帥”行動的,按實際發生經費最高30%給予獎勵,最高獎勵60萬元。
12.優化產業發展推進機制。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融合發展,健全完善先進材料、量子科技等重點產業集群工作推進和組織協調機制,支持運用專業咨詢等方式開展產業鏈分析及發展戰略研究,做強面向產業集群建設的科技支撐,加快營造全鏈條創新發展的產業生態。
四、暢通科技成果對接渠道,提升要素組織力
13.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加強有組織科研、有組織轉化,建立規模化、高效率的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全面打響“長三角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首選在相城”品牌。加快布局建設一批成果轉化平臺,對獲評區級概念驗證中心的給予最高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鼓勵開展概念驗證及中試工程化服務,對區級以上概念驗證中心驗證成功的項目,在區級科技領軍人才評審時予以適當流程簡化,擇優給予一定獎勵。創新科技資金使用、管理模式,根據要求設立成果轉化項目資金,對重大研究成果和產業化項目,采用撥投結合的方式加大支持力度。
14.支持技術成果交易。鼓勵企業加大技術成果輸出,促成一批技術合同。對區內企事業單位經上級部門納入統計的技術合同,最高按技術交易額的1%給予獎勵,每年最高20萬元/家。
15.強化產學研協同創新。支持建設海外離岸創新中心,支持區內龍頭企業等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開展關鍵技術聯合攻關,為產業技術需求提供更高質量研發服務供給。對首次獲評省級、市級創新聯合體的牽頭企業,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舉辦科技創業大賽、科技招商活動,以及有助于推進科技創新的產業對接活動。鼓勵企業加強與高校院所合作,對于當年度實際合作費用超50萬元(含)的產學研項目,根據費用支付有效憑證的最高20%給予企業最高30萬元補助。
16.支持科技服務業發展。開展科技服務骨干機構培育入庫計劃,對于首次入庫的科技服務機構,給予最高3萬元獎勵。對于促成科技成果轉移、成果轉化項目的技術轉移機構及技術經紀人,根據其貢獻度予以一定支持。
五、營造優質創新協同生態,提升資源集聚力
17.強化企業科技金融支撐。加大科技金融產品推廣力度,擴大“科貸通”、“相知貸”等科技金融產品覆蓋面,探索知識產權質物處置模式,提升金融機構質物處置效率,提高科技型企業融資可得性。
18.鼓勵科學技術創新。支持企業牽頭或參與國家、省、市科技攻關任務,提升科技創新硬實力。對獲省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科學技術獎、企業技術創新獎、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的企事業單位,給予最高2萬元獎勵。
19.推動科普平臺提能升級。營造開放包容、多元融合的創新氛圍,推動科學技術普及。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科普教育基地分別給予最高5萬元、1.5萬元、0.5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海智基地給予最高5萬元獎勵;對獲評市“講理想、比貢獻”技術創新的項目單位給予最高0.5萬元獎勵;對新成立企業科協的企業給予最高0.2萬元獎勵。
20.完善包容創新制度環境。支持企業和科技人員敢于創新、先行先試。有關單位和負責人在科技創新過程中做出的決策未能實現預期目標,但符合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以及決策程序,且勤勉盡責,未謀私利,未惡意串通損害公共利益的,不作負面評價,依法免除相關責任。
本政策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原《相城區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若干扶持政策(試行)》(相政發〔2019〕35號)、《相城區優化科技創新生態鏈政策十條(試行)》(相政發〔2020〕40號)同時廢止。如有其他同類政策,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C-和D類企業不享受本政策全部條款。本政策具體解釋工作由區科技局承擔,具體政策實施口徑,以各項政策當年申報公告或通知為準。本政策涉及獎補資金由區級財政資金承擔,根據年度專項資金安排進行總額控制,各鎮(街道、區)可結合實際予以配套支持。
來源: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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