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地方把“禁止違規吃喝”變成了“禁止吃喝”。
比如,有銀行員工吃了客戶一碗面,被罰了三千塊。
管違規吃喝,大家都支持。中央黨校的一個教授表示,對違規接受宴請的處罰不應該看飯店大小,涉及價格高低,而在于是否接受宴請這個行為。只要接受了可能影響職務行為的宴請,就應該被處罰。
道理沒錯。但是,十來塊錢的一碗面,在現在這年頭,真能動搖一個銀行經理的判斷,讓他貸款時“偏心眼”?
這就引出了一個議題,“禁止違規吃喝”為啥變成了“禁止吃喝”。
這個邏輯看起來就是很粗暴,很一刀切,很不講理,但你要是設身處地想一想,其實也不難理解。
現在,你是一個機關領導。
上級文件來了,讓你制定禁止部門違規吃喝的辦法。
你撓撓頭,這事不容易啊。人天天要吃要喝,和誰吃、為什么吃、在哪吃、吃什么、誰給錢,每一個都是變量,每一個人家都不太可能老老實實給你說真話。就算說了真話,算不算違規,有的也在毫厘之間。
下屬想著你沒吃早餐,給你帶了倆肉包子一杯豆漿,想著就幾塊錢,也沒讓你給,你也不想太矯情地追著給,這是不是違規吃喝?
中午,部門同事經常一起去外面小飯館點上幾個家常炒菜。想著每次AA太麻煩,于是今天小王買單,明天小張買單,后天小李買單,這是不是團團伙伙?
晚上,你的老同學剛好出差到你的城市,請你吃個宵夜燒烤,倆人喝了五瓶啤酒,這是不是違規飲酒?
就算你是包青天,每天審上這么幾樁案子,恐怕臉會變得更黑。
于是你靈光一現:要我羅列合規的情況,很難。但是讓我一刀切,很簡單。
于是,“禁止吃喝”的各種細化要求,粉墨登場。
什么“3人以上聚餐要報備”,什么“周一到周五禁止飲酒”,你這機靈鬼就這樣用小聰明,把“精神”變成了可操作的條款。
有人說,“禁止吃喝”是政績觀偏差,此言差矣。
把上級精神具體化、可操作化,本就是基層的一項重要工作。
基層天然就有把政策擴大化、運動化的本能。因為,做事就有事權,我可以借機擴張權力,以政策掛帥,擴大自己的隊伍,整肅異己。
你以為他們不知道“禁止違規吃喝”不是“禁止吃喝”嗎?他們比你更知道。
但是,不這么搞,怎么體現基層的落實力度?隔壁街道報了10個典型上去,你一個都沒抓出來,怎么辦?
不這么搞,又怎么體現你的權威,怎么體現干部隊伍的服從性?越是小事,越是荒唐事,越容易被拿來做服從性測試的抓手。你愿不愿意聽我的,就看你愿不愿意執行“禁止吃喝”的荒誕要求。這一招,趙高不是玩過了嗎。
所以,用層層加碼來整治層層加碼,用形式主義來整治形式主義,這就是一景。
也不要覺得人民網都發聲了,各地就不會一刀切了,不要這么幼稚。
管吃喝,是紀律要求。不要一刀切,是一個破新聞評論,有什么強制力?聽他的干什么?
既要這個,又要那個,這就是媒體的理想主義了。落到基層,往往是哪邊都做不到,或者是做了但是做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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