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記者 趙紅旗 通訊員 李超 李娜
“本以為這錢都打水漂了,沒想到還能一分不少地要回來。這次的教訓對我來說太深刻了!”6月16日,河南某養老服務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集資參與人楊某拿到最后一筆退款時激動地說。截至目前,在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檢察院跟蹤監督下,這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86名集資參與人全部拿回了投資款。
2017年11月至2020年10月間,河南某養老服務公司法定代表人付某在未經金融監管部門審批的情況下,指使員工代某等人打著“養老+旅居”的幌子,通過發放傳單、口口相傳、參加公司活動等方式,大肆宣傳其養老投資項目,向投資人承諾兌付“年化率8%-12%的高額轉租收益”,享有養老基地居住權利及期滿后返還本金,共向86名老年人非法吸收共計870余萬元。
然而,在承諾的兌付期限內,老人們不但遲遲沒拿到事先約定的利息,而當他們想要取回本金時,公司竟以各種理由推托。2022年7月28日,集資參與人向公安機關報案。2022年8月16日,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將付某、代某抓獲歸案。
在審查逮捕階段,惠濟區檢察院及時引導公安機關圍繞是否存在真實養老服務、支付利息情況、虛假宣傳、高額回報承諾等進行全面偵查取證,依法認定付某、代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與此同時,惠濟區檢察院將追贓挽損工作前移,引導公安機關及時查封凍結涉案人員及關聯人員名下銀行賬戶、房產車輛,防止涉案財產轉移。
2024年5月28日,公安機關以付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移送惠濟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提出以“虛構項目+固定收益+資金去向”三項證據標準作為依據,準確認定案件性質,準確核實集資參與人的投資數額、兌付情況,經審計認定,涉案金額共870余萬元,其中未兌付金額660余萬元。
辦案檢察官經過認真審核全案證據,耐心釋法說理,付某、代某等人改變往日的對抗態度,積極籌措資金繼續退賠吸收款項,付某、代某及其家屬共向集資參與人退還360余萬元,得到了近20名集資參與人的諒解。
“本想打個擦邊球,解決一下企業的融資問題,結果得不償失……”2024年11月28日,付某在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時后悔不已。
今年1月15日,惠濟區檢察院在深入分析涉養老領域金融犯罪成因和特點的基礎上,積極聯系轄區民政機關、金融機構、金融監管機構共同建立信息共享和聯動機制,著力防范在養老投資領域再發生類似案件,共同守護好老百姓的“錢袋子”,讓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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