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 賴志凱
李女士等5名女工入職北京某食品公司(以下簡稱食品公司)后,被安排在外地辦公,由法定代表人派遣的主管管理,工資由法定代表人直接發放,但李女士等人未與食品公司簽書面勞動合同。當法定代表人被辭退后,5名女工也一并被辭退。企業以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為由,未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無奈,5名女工找到北京市石景山區總工會,在工會法律援助律師的幫助下,歷時一年多,經一裁兩審,女工的訴求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認為,企業法定代表人發放工資的行為是代表企業進行發放工資,法定代表人安排工作的行為,也是代表企業做出的,是對員工的管理行為,符合勞動關系特征。近日,當地法院執行局依法將判決書確定的金額全部執行到位,5名女工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職工因法定代表人被辭退遭開除
2020年6月10日,李女士等5名女工入職該食品公司,從事銷售工作,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由于食品公司的產品在網上銷售,便將5人安排在河北的一處辦公地點辦公,工資由食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發放,同時另行安排了一名職工對李女士等人進行業務管理。食品公司的登記注冊地為北京,而實際的經營工作地在河北。
后因食品公司的股東與法定代表人之間產生矛盾,股東決定辭退法定代表人。因李女士等人由該法定代表人管理,所以食品公司決定將李女士等人也一并辭退。
2022年4月20日,食品公司通知李女士等人不用來上班了,且未支付任何經濟補償。李女士等人申請勞動仲裁,請求確認與食品公司存在勞動關系,要求支付工作期間未簽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一行人就近到工會申請法律援助。北京市總工會法律服務中心受理并審批法律援助申請后,指派北京市中友律師事務所律師胡建新承辦此案。
公司否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
胡建新告知李女士等人,主張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首先要確認勞動關系,因此必須有公司發放工資的證據。經整理相關證據,胡建新發現李女士等5名女工的工資由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個人銀行賬戶和個人微信形式支付。
胡建新認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發放工資的行為即是公司發放工資的行為,該證據可以認定李女士等人與食品公司存在直接的勞動關系。
據此,胡建新和李女士等人整理了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微信支付工資的電子截屏及銀行交易明細記錄,作為證據向仲裁庭提供。然而,仲裁委沒有支持李女士等人的仲裁請求。
隨后,李女士等人決定向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庭審中,食品公司主張其法定代表人是河北公司的承包人,李女士等5人受其個人雇用,工資也是由法定代表人個人發放,與該公司沒有關系,李女士等人并沒有為食品公司提供勞動,與食品公司不存在勞動關系。
勞動者權益最終得以維護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發放工資的行為是代表企業進行發放工資,法定代表人安排工作的行為,也是代表企業做出的工作安排,是對職工的管理行為,符合勞動關系特征,因而認定李女士等人與食品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食品公司應當依法向李女士等人支付未簽勞動合同兩倍工資差額。
食品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北京市總工會法律服務中心工會勞模法律服務團成員、北京市智勇律師事務所律師曹智勇表示,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等憑證。本案中,職工提交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以微信轉賬方式發放工資的關鍵證據,最終被法院認定為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有利證據,成為職工最終勝訴的關鍵證據。
來源:中工網-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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