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案具體案發時間不可考。
湖南株洲市副市長之子與要與自己的女工妻子離婚。
據說是該男子因上大學有了外遇,企圖拋棄已將戶口都遷入其家一年多的女工。
這樣的離婚想想都知道有多難,因為一方發達了,金榜題名了,竟然要拋棄結發妻子,這自然很難獲得同情,甚至也很難讓法院判決離婚。
2
這在遇羅錦離婚案中就體現得很明顯。
1978年7月,經人介紹,窮困潦倒的遇羅錦和北京某廠工人蔡鐘培結婚。這也是遇羅錦第二次婚姻。
1980年5月16日,時年34歲的遇羅錦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交了訴狀,提出離婚。
蔡鐘培不同意離婚,他強調:“我們在婚后兩年多,齊心協力辦了3件大事:第一件,把遇羅錦的戶口調到北京。第二件,幫遇羅錦找工作。第三件,為遇羅克平反。這證明我們婚后并不是如遇羅錦說的想不到一起,說不到一起,而是有許多共同語言的……遇羅錦提出要結束沒有愛情的、不道德的婚姻,我覺得,這是過河拆橋,忘恩負義。”
蔡鐘培說出了許多人的心里話,你遇羅錦這時提出離婚不是忘恩負義嗎?
面對道德譴責,遇羅錦坦然答道:“我并不是不懂道德,而是有罪:自欺罪、欺騙罪。我沒有愛過誰,卻要和誰去結婚。”她大聲疾呼:“我是否應當因為我自欺過,而把繼續和蔡鐘培湊合過作為對自己的懲罰,永遠自欺地過下去?”
3
但副市長這樣的家庭背景不能忽視。
于是,這位副市長之子捏造誣陷該女工私藏槍支要槍殺他全家。
說一下,當年對槍支管理不像今天這樣嚴格。自1983年以來,我國僅對槍支進行了控制管理,并非全面禁止。實際上,在國內仍然存在槍支銷售點,一些獵人和農民等有需求的人仍能夠合法購買槍支。
到了90年代,槍支泛濫的程度遠超以往。1995年的統計數據顯示,持槍暴力犯罪案件比上一年增加了23.8%。其中包括多起造成數十人傷亡的惡性案件和襲警事件,社會治安面臨嚴峻挑戰。
1996年7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正式頒布實施。這部法律標志著中國開始對槍支進行嚴格管控。
4
身為副市長的其父縱子違法,還利用職權指使農委一干部向公安局等政法機關誣告,使民事糾紛轉化為刑事案件。
5
在這樣的背景下,任友明律師代理了這起離婚案,副市長之子與女工離婚,他代理女工。
這等于在雞蛋和石頭之間他選擇了雞蛋。
此案一開始就遭到行政干預:先是領導示意不準接案。那時的法律顧問處,都是國辦的,和今天的行政單位并無大的差別,而不是今天的律師所,都是一群個體戶的組合。
接案后,市委政法委領導親自到法律顧問處責問:“人家談戀愛, 你們法律顧問處也管? ”
市人大常委會領導打電話警告律師:“你們要管就要小心謹慎 ,不要出事啊! ”
副市長則以將任律師在外地工作的妻子負責調回本市為誘餌拉攏。
6
任友明律師頂著壓力,拒絕誘惑 ,在市婦聯和有關部門的配合支持下, 依法向市、省和中央有關部門反映和報告 ,最后終于維護了國家法律的尊嚴,這位副市長被免去了黨內外職務,其子也受到了刑事追究。
因為資料缺失,我沒有找到具體的情況。但現在想想,這樣的案件確實不容易辦理。
為此,一位離休老干部為此賦詩:“ 民女莫怨開封遠 ,今日青天不姓包! ”
律師任友明的資料我也沒有查找到更多,是為憾事。
以上案例引自劉吉穎著《中國律師夢》(甘肅文化出版社,2019年3月第1版第15-16頁)。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