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山木
繼《人民日報》發布“禁止違規吃喝,不是吃喝都違規”的評論后,新華社也發布重磅評論,指出“整治違規吃喝,不是一陣風不能一刀切”。新華社直截了當指出:公職人員24小時禁酒、聚餐控制三人以內、餐費必須AA……這些都是對整治違規吃喝的歪曲解讀,必須予以警惕。
為何一個子虛烏有的"全天候禁酒令"能席卷全國?為何基層干部會對著空氣中的禁令噤若寒蟬?在這場荒誕的集體行動中,我們看到的不僅是政策執行鏈條的扭曲,更是形式主義與官僚主義合謀下對治理現代化的公然嘲弄。
這場集體癔癥的傳播鏈條里,涌動著三重荒誕的權力表演。某些主政者深陷“過度治理焦慮”,將“超綱執行”當作最安全的政治表態——就像封建官場的“表忠心”,用干部生活權利換取個人“政治正確”的免責符。河南某地傳出“公職人員婚宴禁用料酒”的奇葩規定時,竟有自媒體將其包裝成“治吏典范”全網推送,這種將權力越界美化為“治理創新”的操作,實則是用形式主義消解法治根基。而部分執行者把“寧可錯殺一百”的極端管控當作免責護身符,某鄉鎮干部坦言“現在說情就是包庇,解釋就是開脫”,三種力量交織成的畸形生態,讓不存在的禁令成了人人自危的帶電圍墻。
更深層的治理頑疾在于,某些地方將“酒杯反腐”異化為“生活圍剿”——不敢觸碰真正的利益集團,就拿普通干部的餐桌開刀;無力破解隱蔽的權錢交易,就粗暴剝奪所有人的舉杯自由。這種懶政思維與明代海禁時期“片板不得入海”的荒唐如出一轍。某市餐飲協會數據顯示,今年五一公務宴請下降92%的同時,家庭聚餐銳減65%。當治理者分不清商務宴請與家宴的區別,當監督者辨不明茅臺酒與料酒的差異,所謂“精準打擊”不過是用“洪水漫灌”的方式淹沒民生煙火。江蘇某紡織廠老板指著一沓《廉潔就餐承諾書》苦笑:“請干部吃碗陽春面非要簽承諾書,問能不能加個蛋,對方說‘可能涉嫌利益輸送’。”這種荒誕的“避嫌式社交”,正在把政商關系凍成冰雕。
《人民日報》與新華社的發聲,本質是對治理邏輯的撥亂反正。《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制的是“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而非剝奪公民飲食自由;《立法法》明確公民權利限制只能由法律規定,那些要求干部下班后報備飲酒量的 “土政策”,本質是對《憲法》第33條“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隱性剝奪。正如法學家警示:“當公權力可以隨意侵入私人餐桌,明天就可能叩開臥室的房門。”某鄉鎮已出現“家庭聚餐需提前向紀委備案”的荒唐規定,權力越界的腳步從未停止。
終結這場鬧劇,需要讓紀律回歸法治理性。浙江某民營餐館掛出“歡迎黨員干部自費消費”的橫幅,接住的不僅是一頓飯的煙火,更是治理智慧的覺醒。真正的紀律應是劃清公私邊界的界碑——碑內是權力的禁區,碑外是生活的自由。當某些地方把“八項規定”執行成“八項禁止”,將“糾治四風”扭曲為“消滅人間煙火”,本質是用清教徒式的偏執制造新的形式主義災難。
新華社銳評點破的不僅是“一刀切”的遮羞布,更是治理現代化必須跨越的認知關卡:如何讓禁令精準狙擊權力腐敗而非誤傷生活常態?答案藏在《二十大報告》“堅持依法治國” 的誓言里,寫在“實事求是”的黨性原則中。唯有讓權力回歸制度的籠子,讓生活重歸常識的軌道,才能在紀律剛性與生活柔性之間找到黃金分割點——這個點,既是黨紀的生命線,也是中國治理走向成熟的精神坐標。當干部能堂堂正正與家人小酌,清清白白在餐館消費,那才是作風建設真正深入人心的開始。
☆ 本文作者簡介:山木,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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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易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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