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評論員 王學鈞
有些人的膽子可真夠大的。
近日,一個叫“曹玉磊”的人,以“清華大學經管學院院長”的身份,在浙江海寧參加了“清華大學經管學院浙江分院”揭牌儀式。經核實,這個“院長”是假的,清華經管學院院長是白重恩教授,該學院教職工中根本沒有“曹玉磊”這個人。
這并不是這位“曹院長”第一次“作案”。此前,他曾以“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執行院長”的身份到一家安保服務公司“考察指導工作”,以“清大經管院長、清大經管同學會會長”的身份在“清大高級工商管理建筑業總裁研修班”春季班開學典禮上致辭......各種煞有介事,各種冠冕堂皇。
其實,一切都是為了錢。在“曹玉磊”及其同伙那里,“清華大學經管學院院長”不僅是一個響亮的頭銜,更是一把鋒利的鐮刀。有了這個頭銜,他們就可以更“方便”地實施各種“操作”;有了這把鐮刀,他們就可以更“輕松”地收割各種“韭菜”。至于清華大學及其經管學院是否會因此而蒙羞,他們才不管呢。
對此,清華大學不可以不管不顧。當“曹玉磊”們打著清華大學的旗號招搖過市的時候,清華方面應第一時間拍案而起有所作為。
遺憾的是,“曹玉磊”頻頻以“清華大學經管學院院長”身份參加活動,相關“新聞”也時有發布,清華方面的反應卻明顯有些遲鈍。
在澎湃新聞發布相關報道之前好長一段時間,清華方面好像一直不知道有人假冒“清華大學經管學院院長”這樣一件事,在澎湃新聞發布相關報道之后,清華大學經管學院才匆匆發布了一則簡短的聲明,說有人假冒該院院長的身份參加活動,請公眾注意辨別。
關于追責,只淡淡地說了一句:“對相關侵權行為,學院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等權利。”“曹玉磊”頻頻以“清華大學經管學院院長”身份實施各種“操作”,違法是顯而易見的,直接向有關部門投訴,追究其法律責任才是,還有啥好“保留”的?
如果不查清“曹玉磊”究竟是誰、他和他的同伙們究竟做了哪些違法的事,并依法依規對他們予以嚴懲,不僅不足以攔住下一個“曹玉磊”的腳步,還會引發更深的猜疑:是否有人在暗中保護“曹玉磊”?他是否跟某些“內部人”有某種勾連?
“曹院長”的存在是對學校管理的嚴厲警示。像清華大學這樣的知名學府,尤其要愛護自己的品牌,愛惜自己的羽毛。對外,應建立常態化監測與維權機制,以更嚴密的信息監測、更犀利的維權手段,對有損學校形象和信譽的行為說不;對內,應對各種對外合作與活動嚴加審核,謹防“內部人”被“曹玉磊”利用,或者“內部人”利用“曹玉磊”謀取私利。
總之,太“后知后覺”不行,無所作為更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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