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江口潮涌澎湃,山海間綠意綿延。在福州市連江縣,一場關于生態司法的創新實踐正悄然提亮著這里的法治底色——從跨域協作、全域共治,到“碳匯+修復”迭代升級,連江縣人民法院以生態審判為支點,撬動全域生態保護大格局,積極打造“一江一灣一片海”的“大生態”司法保護品牌,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寫下生動的法治注腳。
福州中院、連江法院聯合市縣檢察院開展生態司法修復增殖放流活動。
敖江蜿蜒,鷗鷺翔集,這是詮釋“全國生態縣”連江的最美鏡頭。近年來,敖江兩岸森林覆蓋率持續攀升的背后,是一張多部門協同的生態司法保護網。
福建省第六大河流——敖江
“過去是‘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現在是協同作戰。”連江法院創新建立“司法+”協作模式,與資規、水利、生態、海漁等部門常態化聯動,形成敖江流域保護合力。
在一起違規開采致生態林地大面積受損的案件中,兩名林業科學領域專家作為生態環境審判技術調查官,對生態修復方案精準把脈,并出具審查意見建議。該案入選福建省適用生態技術調查官十大典型案例,彰顯“法官+技術官”模式在守護綠水青山中的創新價值。
近年來,連江法院在涉環境資源案件中積極推廣生態環境審判技術調查官制度,推進專家意見的司法轉換,實時跟蹤修復進展,實現生態修復的精準實施和閉環管理,成為生態司法領域的一把“金鑰匙”。該制度通過引入林業、水利等領域專家,為生態案件提供專業技術支持,打通了從“司法判決”到“科學修復”的最后一公里。
連江法院聯合連江檢察院、羅源法院、羅源檢察院開展環羅源灣海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跨區域共建活動。
敖江奔涌東折處,擁有240平方公里海域的羅源灣碧波蕩漾,是閩東北的“藍色寶藏”。今年4月,連江法院、連江檢察院、羅源法院、羅源檢察院突破行政區劃壁壘,共同簽署《環羅源灣海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跨區域協作機制》,形成“司法審判+檢察監督”一體化的環羅源灣海域生態保護格局,以刑事打擊、公益訴訟、生態修復、法治宣傳全鏈條司法保護協作模式,打造陸海統籌的司法保護閉環。這份協作協議是福建首個海灣跨區域司法協作范本,通過聯合巡灣、線索移送、協同普法等舉措,讓“司法藍”與“生態綠”在環羅源灣交相輝映。
在審理一起涉案金額174萬元的盜采海砂案中,連江法院創新采用“碳匯認購”替代修復機制。被告人紀某某在閩江口盜采海砂9.1萬噸,鑒于海域修復條件受限,法院引導其自愿認購10萬元海洋漁業碳匯——這種通過貝藻養殖實現固碳的生態產品,既破解了遠海修復難題,又為“藍碳”司法實踐再添范例。
連江法院開庭審理全國首例適用海洋碳匯替代性修復刑事案件。
自2022年審結全國首例適用海洋碳匯替代性修復受損海洋環境的刑事案件以來,連江法院不斷深入探索“生態司法+藍碳修復”生態修復模式。
位于敖江北岸的連江縣浦口山坑村,一大片紅樹林挺立在近海的灘涂中,潮起潮落間,滿是生機盎然。這片紅樹林是連江法院堅持恢復性司法理念,探索海洋碳匯司法應用的成果。截至目前,在連江法院審結的涉海洋生態刑事案件中,當事人自愿出資認購海洋碳匯價值約49萬元。
今年以來,連江法院完善院校協同合作模式,整合雙方資源,發揮各自優勢,建立“法院+高校+企業”的“藍碳”司法修復協同機制,促進“藍碳”領域學術成果在司法領域的運用和實踐。
面對受損生態環境的修復命題,連江法院在深耕“藍碳”修復路徑的基礎上,構建起多維立體的生態治理體系。除了原有的“補植復綠”“海洋碳匯”“增殖放流”“紅樹林種植”等方式,該院還創新推出“勞務代償”“林業碳匯”“補植復綠+碳匯認購”復合模式等方式,讓生態修復方式更加多元、可選、適配。
今年4月29日,連江法院在審理一起非法采礦案件中,依法引導被告人通過“異地認購碳匯”模式,自愿認購林業碳匯80余噸用于生態環境替代性修復。該案是福州地區首例跨區域認購林業碳匯案件,也是連江、永泰兩地法檢單位簽訂《關于建立適用認購碳匯方式開展生態環境損害修復協作機制的意見》后的生動實踐。
成立連江法院海洋經濟司法協同保護中心。
以深度運用“異地認購碳匯”模式為契機,連江法院進一步加強陸海統籌,大力推動恢復性生態司法應用,實現“綠水青山”和“金山銀山”的有機統一。
“生態守護,既要‘雷霆手段’,也需‘繡花功夫’,關鍵在于各部門統籌協調、協同發力,方能守得青山、綠中生金。”連江法院相關負責人如是總結。
“同學們,每當我們按下快門記錄白鷺翩躚時,也要記得《野生動物保護法》就是它們自由翱翔的隱形護盾,讓我們用法律為這片藍天守住靈動之美!”近日,連江法院聯合連江檢察院、東岱鎮政府在東岱鎮山堂村青少年觀鳥基地開展“法護‘飛羽精靈’ 共筑和訟生態家園”普法宣傳活動。這場“沉浸式”普法,讓生態保護意識如春芽破土,在青少年心田萌發成林。“以前以為法律很遙遠,現在才知道,保護這片濕地,就是保護我們自己。”
司法守護不止于宣教。連江法院聯合縣檢察院、東岱鎮政府設立敖江濕地司法保護(山堂村)示范點,以精準的司法服務助力濕地保護,制定《關于開展敖江流域(連江段)濕地自然保護區生態司法保護工作實施方案》,建立常態化的敖江流域濕地生態司法保護機制。
“防患于未然”是生態保護的重要一環。對此,連江法院積極深入基層,構建“巡回審判+案例解析”普法宣傳矩陣,將生態保護的意識扎根到群眾心中。
連江法院前往蓼沿鄉巡回審理非法采礦致生態損害案件。
“連江縣人民法院生態環境審判庭現在開庭!”前不久,連江法院在蓼沿鄉巡回審理了一起非法采礦致生態損害案件。被告人當庭表示自愿認罪認罰,并愿意繳納生態修復金用以履行生態修復義務。此外,該院還邀請了縣、鄉人大代表、鄉鎮干部及村民代表等旁聽庭審。
從“身邊人”“身邊事”“身邊案”入手,連江法院干警就地開展普法宣傳,通過剖析非法采礦罪、失火罪等典型案例,讓村民們深刻認識此類行為對生態環境和生產生活的嚴重危害。承辦法官表示:“不僅要有司法的威懾力,還要推動生態保護成為群眾的自覺行動,讓守護綠水青山成為每個人的習慣。”
今年3月15日,《古樹名木保護條例》正式施行。連江縣長龍鎮嵐下村共有各類古樹名木26株,為更好地守護這份“綠色文脈”,連江法院聯合連江檢察院、長龍鎮政府在嵐下村設立古樹名木司法保護示范點。
連江法院聯合連江檢察院、長龍鎮政府在嵐下村設立古樹名木司法保護示范點。
據了解,該示范點創新建立生態修復金協同機制,由連江法檢兩院共同籌集生態修復金10萬元,并委托長龍鎮政府專項用于嵐下村古樹名木微公園建設、周邊環境整治及樹木管護等,形成司法保障與生態修復深度融合的示范樣本。同時,連江法院在這里常態化開展補植復綠、法治宣傳活動,提高古樹名木保護水平,以法治守護“有生命的文物”。
連江法院干警走上漁排開展普法活動。
從“一江一灣一片海”的司法守護
到“雙碳”創新與基層實踐的深度融合
連江法院將繼續以法治之筆
在這片山海之間
勾勒出生態與發展的新圖景
供稿:福州中院、連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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