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上午,射陽法院開展“夏季攻勢2025”專項行動暨執行案款集中發放活動。本次行動共出動干警30余人,車輛7輛,邀請省市縣人大代表、檢察院、融媒體全程見證監督,鹽阜大眾報同步進行直播。
案例一
周某某等十名工人與某泡塑廠發生勞動爭議糾紛,經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確定某泡塑廠支付周某某等十名工人工資,但某泡塑廠未主動履行支付義務,該系列案件進入執行程序,法院依法查封某泡塑廠區內的鋁制模具等資產。經過溝通,被執行人表示愿意主動配合法院處置鋁制模具。法院隨即聯系拍賣機構,協助雙方當事人聯系意向購買對象共同參與競拍。行動當天,在人大代表、檢察院、媒體共同見證下,鋁制模具以每噸1.51萬元的價格成交。經過近10小時的努力,拍賣物順利交付,價款當場結清。法院隨即向10名工人全額發放執行款14.9萬元,系列案件全部執結。
案例二
顏某某申請執行蔣某某、姜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雙方當事人于2024年4月達成還款協議,確定還款總額為18.8萬元,并由被執行人親屬進行擔保,每月還款5000元,但僅履行6期后中斷。本次行動中,執行干警將被姜某某拘傳至法院。調解中,姜某某表示無力負擔還款義務,要求執行另一被執行人蔣某某,申請人顏某某對該方案不予同意。鑒于姜某某消極履行的態度,法院決定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送拘過程中,姜某某認識到自身錯誤,主動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現場履行3000元,承諾余款按原和解協議繼續履行。
案例三
某村民委員會與高某某漁業承包合同糾紛一案,經法院調解,高某某承諾支付拖欠的承包金15萬元。但高某某未在法定期限內履行義務,某村民委員會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多次督促高某某主動履行法定義務,但高某某仍未履行。本次行動中,執行干警再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執行法官耐心做釋明工作,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高某某自行清售漁貨,限期主動騰退魚塘交付給申請執行人,并向法院繳納1萬元保證金。至此,該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本次集中執行行動共拘傳5人,司法拘留3人,強制搜查4戶,執行和解2件,執行完畢11件,騰退交付魚塘57畝,執行到位金額36.2萬元。行動期間,射陽法院同步舉行執行案款集中發放活動,向涉勞務合同、道路交通事故賠償、贍養費、撫養費等民生案件的申請人同步發放案款21.2萬元。
來源于射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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