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6月26日訊(本網記者 林先昌)《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將于7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第三十三條提出,根據房屋安全排查情況和專業技術意見,將房屋分為暫無安全隱患、存在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作為廣大群眾該如何初步判別?
記者從今日召開的《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對于廣大群眾,可通過類似中醫的“望、聞、問、切”來初步判斷房屋可能存在安全隱患。
省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夏堅在發布會上介紹,一是“望、聞”,關注房屋外觀情況。主要看房屋有沒有傾斜;房屋墻體、柱、梁、板有沒有開裂或變形;同時也不要忽視一些懸挑雨棚開裂下垂、外掛鐵架銹蝕等容易脫落的情況;對建在斜坡場地的房屋,要關注房屋周邊地面有沒有下陷或隆起情況,附近擋土墻開裂、鼓凸等變形情況。
二是“問、切”,關注房屋使用情況。主要是房屋使用時間,歷年改、擴建情況,使用用途有否變化,是否遭受災害等。
三是要關注房屋周邊有否改變。主要是相鄰有無施工工地地下室開挖、打樁振動等情況。
夏堅介紹,通過了解或注意以上三個方面的情況,當房屋周邊地面明顯隆起或下陷,房屋明顯傾斜或開裂,存在倒塌風險或懸挑雨棚、外掛鐵架等存在脫落風險的,一般構成重大安全隱患。若房屋無明顯傾斜或開裂,僅個別柱、墻、梁、板等出現開裂或變形等損傷,不能完全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則構成一般安全隱患。具體技術細節可參照住建部發布的《自建房結構安全排查技術要點》《城鎮房屋結構安全排查技術要點》以及福建省住建廳發布的《房屋結構安全隱患自查排查記錄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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