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底,小陳在朋友圈看到好友轉發轉讓知名歌手演唱會門票的信息,于是他主動添加林某某為好友。林某某表示,自己是某大型票務公司員工,有渠道能低價拿到各大明星的演唱會門票,并表示可以長期合作。
一開始,小陳從林某某處購買了幾張演唱會門票,都順利出票。2024年2月,林某某游說小陳成為他的代理,加價售賣門票,成功一單可獲溢價50%的收益。正處失業中的小陳遂加入了其中。
小陳繳納了3000元代理費后,林某某先與小陳簽了一份演唱會門票購銷合同,又與小陳簽訂了一份某票務公司入職合同。
有了“正式身份”,小陳開始放手大干。截至2024年4月,小陳陸續向林某某轉賬90萬余元,購買不同明星、不同場次、不同價位的門票。
演唱會當日,多位訂票人持林某某出售的演唱會門票進場,都被拒之門外。現場工作人員表示“票是假的”。這時,小陳再也聯系不上林某某了。同一時間,其他受害者也向派出所報案。
被抓捕歸案后,林某某承認自己不是票務公司員工,其實只是一個“黃牛”,之前真實出票都是靠自己搶票或找人代搶的。少量兌現、低溢價出票是為了獲取信任,簽訂的代理合同等也是假的,只是為了包裝黃牛的“身份”進行推銷。
經審查,2023年12月底至2024年4月間,林某某騙取小賴、小陳、小劉等被害人購票款共計人民幣78萬余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林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林某某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追繳贓款發還各被害人,查獲的犯罪工具予以沒收。
來源 | 本文內容轉自《支部生活》
作者 | 張志萍、姜葉萌、陳宇超
漫畫 | 魏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