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每周一次的體育課,是王婷(化名)能見到女兒唯一的機會。2023年3月,王婷離婚了,女兒佳佳隨爸爸一起生活。此后,王婷想見到女兒,越來越難。“(前夫家)找個借口說女兒在外地,后來就不接電話,就是始終聯系不上。”
2023年9月19日,王婷與前夫關于女兒探望權糾紛一案有了判決結果,當地法院認為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在女兒上學期間,王婷每兩周可以將女兒接走一次,其余周末,王婷可以前往家中探望一次。然而,直至今天,王婷對女兒的探望依然受阻。
去年年底,王婷意外看到了一份女兒佳佳的診斷記錄,初步診斷行為異常。“就是各種不跟小朋友相處,又喜歡躲到門后。一年左右了這種癥狀,當時我看到這兩條的時候,我真的接受不了。即使你讓我看不到,我知道她健健康康也稍微好點,我最擔心的就是她心理問題。”
對孩子心理健康的擔心,讓王婷更急切地想要親手把禮物送給女兒佳佳,讓佳佳感受到來自媽媽的愛。六一兒童節前,王婷帶上給佳佳買的新衣服和那些沒機會送出去的禮物,又一次敲響了前夫家的門,再一次被拒之門外。
6歲的佳佳還是沒能收到來自媽媽的禮物。在和記者交流之前,王婷并不知道自己的情況可以申請“人格權侵害禁令”,接下來,她決定嘗試用這種方式維護自己的探望權。也許,6歲的佳佳無從得知媽媽曾為了見她做出的一切,但長大后,她一定會知道。
看看新聞記者: 李珂
編輯: 周杰
責編: 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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