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貓少年能否成功入編?成為大家好奇的事情了。桂林市平樂縣同安鎮便民服務中心的一份名單公示,引發熱議!
原來半年前發生在華中農業大學校園虐貓事件的主角蘇同學進入了這個公示名單。華中農業大學曾因為此事給予蘇同學嚴重警告處分。
面對網友們的討論,胡某進也推波助瀾了一把,他建議讓網友們網開一面,給這個同學一個“機會”。但是誰想到贊成的少,反對的多。
支持老胡觀點的人,主要認為“浪子回頭金不換”。有網友認為:大學生就像初出茅廬的小樹苗,難免會長歪一些枝椏,犯點錯誤是很正常的。不能因為一次錯誤,就給他們終身貼上負面的標簽,讓他們一輩子都抬不起頭來。就像政審,爺爺犯錯,孫子背鍋,連坐本來就是不合理的事情,都二十一世紀了,還這么搞。只會造成矛盾。
然而,反對的聲音也不弱。他們以“虐貓行為折射心理扭曲”為由,憂心忡忡地表達著自己的擔憂。這部分網友認為,虐貓不是一件小事,可能本人心理問題。一個心理扭曲的人,如果進入了事業單位,尤其是像便民服務中心這樣直接面對群眾、處理民生事務的崗位,會有潛在的風險。而且哪個正常人也不會愿意自己旁邊的同事會有虐貓的吧。
筆者以為,討論其實就是社會不同人們對大學生錯誤懲戒邊界的深層困惑。想原諒又不敢原諒的矛盾心理。其實就是有人的錯誤付出了應有的代價后,社會到底應不應該為他們保留一條回歸正常生活的通道呢?
這個事情甚至映射出了一個道理,事以密成!就算這個同學虐貓了,沒有東窗事發,那是不是會完全沒有爭議的進入事業編?偏偏事發了,還被學校公告了,放在了大眾的眼前。那么未來當他做什么,很容易被開盒。就像現在。
而當地錄用他或者不錄用他都會被人說,而且錄用的話,只要在崗,可能會有很多持續性的問題。而不錄用,只是這個階段會被討論,過一段時間就會被遺忘。按照所謂多一事少一事的原則。這個同學九成會通不過審核。
估計老胡的聲援要失望了。
(文中配圖非蘇某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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