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識
但前一天喝了酒
睡上一覺再駕車上路
可以嗎?
當心!這名司機就因“隔夜酒”
被交警“逮了個正著”
案例過程
2025年7月8日,平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城區中隊在平南縣城區通泰購物廣場門前路段開展交通違法統一查緝行動。當天上午9時25分,一輛桂R3***7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在臨近交通執勤檢查卡點時,行駛速度較為緩慢,猶豫不前,疑似想要調轉車頭駛離檢查路段。執勤交警立即上前將其攔停檢查,發現該車駕駛人呂某德身上散發著酒氣。隨即依法對駕駛人呂某德進行酒精檢測。經對駕駛人呂某德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為39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執勤交警依法對呂某德詢問是否早上喝酒或者昨晚喝酒了,其回答道,是昨晚和朋友在吃宵夜時喝了3瓶啤酒,以為過了一個晚上,身體內的酒精已經完全揮發了,遂駕駛摩托車出行。沒想到經過一個晚上,早上仍被檢測出酒精度數,呂某德表示懊悔。
通過對呂某德進一步核查發現,其在駕駛摩托車時存在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實施駕駛摩托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實施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以及實施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摩托車上道路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
處罰結果
最后,民警依法對駕駛人呂某德作出暫扣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記12分,罰款1650元的處罰;并耐心解釋“隔夜酒”“隔餐酒”將導致身體呈現的情況和狀態,嚴正告知其交通違法行為存在的風險和嚴重后果,希望其吸取教訓,警鐘長鳴。呂某德表示今后會注意,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守法出行。
“隔夜酒”“隔餐酒”是什么回事?
“隔夜酒”“隔餐酒”,是指駕駛人在中午或晚上喝酒,休息一段時間或一個晚上后,以為酒精已經代謝完畢,繼續駕車,實際上是“人醒了,酒沒醒”的狀態。
酒精在人體內代謝速度取決于個體差異及酒精攝入量,一般情況下,飲酒后隨著時間的推移,酒精在人體內會逐漸吸收、分解,血液中酒精含量也會逐漸降低。
貴港公安交警提醒
第二天要駕車出行的
前一晚最好不要喝酒
莫因一時僥幸
危及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
生命無價,遠離酒駕
圖文:平南大隊
采編:甘 霖、李良意
責編:莫清清
審核:劉世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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