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不少公眾關心,除了民航領域外,鐵路、地鐵等交通出行方式是否也調(diào)整了充電寶攜帶規(guī)定。
記者了解到,鐵路部門對于旅客攜帶充電寶進站乘車的要求是充電寶“標志清晰”,同時單塊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大約27000mAh的容量)。鐵路部門也并未出臺對充電寶的額外安檢要求,不會因為充電寶為某品牌或沒有3C標識而禁止旅客攜帶乘車。
各地地鐵對充電寶的要求則并不一致,例如北京市軌道交通沒有相應的充電寶禁限帶要求。
鐵路部門未更新安檢要求,不會因充電寶無3C標識而禁帶
根據(jù)2022年7月起施行的《鐵路旅客禁止、限制攜帶和托運物品目錄》,旅客攜帶充電寶進站乘車需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標志清晰”,二是“單塊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
記者了解到,100Wh是一個能量單位,表示100瓦時的電能容量。以常見的充電寶3.7V電壓為例,100Wh相當于大約27000mAh(毫安時)的容量。對于這一標準來說,市場上絕大多數(shù)充電寶都符合要求。
此外,記者從鐵路部門最新了解到,目前,鐵路部門未出臺對充電寶的額外安檢要求,不會因為旅客攜帶的充電寶為某品牌或沒有3C標識而禁止攜帶該充電寶進站乘車。
針對更多攜帶品和行李詳情,旅客可以在12306網(wǎng)站、12306APP上自行查詢,提前做好出行規(guī)劃。
為了方便旅客在出行途中給手機等電子設備充電,除了攜帶充電寶外,在列車上也可以充電。高鐵動車在列車座椅上均貼有“暢行碼”,掃描二維碼即可查詢充電位置。普速列車的充電位置可以直接詢問列車工作人員。部分車站候車室還設有免費手機充電站。
各地地鐵充電寶相關規(guī)定不同,北京沒有強制要求
不同于鐵路、民航在全國范圍內(nèi)執(zhí)行統(tǒng)一的安檢標準,地鐵的安檢標準由各地自主制定。記者注意到,目前,對于攜帶充電寶乘坐地鐵的相關要求,各地也有差異。
例如,福州市、合肥市的地鐵充電寶攜帶規(guī)定與鐵路標準類似。根據(jù)上述城市的相關規(guī)定,單品鋰離子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Wh,同時,每位乘客最多可攜帶不超過2個符合要求的充電寶乘車。也就是指電壓5V且容量超過20000毫安,或3.7V且容量超過27000毫安的充電寶不可攜帶。
廣州地鐵規(guī)定,乘客攜帶的充電寶數(shù)量不得超過5塊,每塊充電寶的額定容量值不得超過20000mAh。
目前,北京地鐵沒有針對充電寶的安檢要求,但近年來一些線路陸續(xù)上新廣播提示,告知乘客乘車時如需使用充電寶為手機充電,請使用質(zhì)量可靠的充電寶。此外,記者了解到,北京各地鐵站內(nèi)充電寶租賃設備的布設密度也在提升,可以滿足市民臨時充電的應急需求。
記者注意到,在地鐵內(nèi)充電寶起火的情況并非個案。2025年2月5日,廣州地鐵三號線一列車行駛到漢溪長隆至市橋區(qū)間時,一名乘客背包里的充電寶突然冒煙,司機接報后指引乘客使用車上滅火器緊急處理,并通知車站工作人員上車處置,事件中無人受傷。
2024年10月10日,上海地鐵2號線車廂內(nèi),一乘客充電寶突然冒煙,在乘客協(xié)助下,車站及時應急處置,列車恢復運行,其間無人員受傷。
新京報記者 裴劍飛
編輯 白爽 校對 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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