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我國第15個全民禁毒宣傳月。近段時間以來,各地各有關部門開展了形式多樣的禁毒宣傳活動。為守護青少年遠離網絡涉毒風險,中央網信辦、教育部、公安部、國家禁毒辦等七部門決定于2025年6月至12月在全國開展防范青少年濫用涉麻精藥品等成癮性物質網絡集中宣傳教育活動,并聯合發布了倡議。
近年來,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國禁毒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禁毒斗爭整體向好態勢持續鞏固。但同時,受國際毒情影響,我國毒品濫用形勢發生結構性變化,具有藥用價值且可以合法使用的麻精藥品以及具有成癮性的非列管物質走上前臺,成為當前吸毒者特別是青少年的主要選擇。而伴隨著互聯網在生活中的廣泛應用,青少年接觸涉麻精藥品等成癮性物質的信息渠道不斷拓展,由此也帶來了更大的涉毒風險。這些物質要么屬于合法藥物、具有一定的可獲得性,要么不受禁毒法律管控,對青少年來說具有相當大的蠱惑性。此外,由于其在一定場域內可以合法流通,也給公安機關執法打擊帶來了極大難度。如何防范青少年濫用成癮性物質,成為當前亟待解決的重要議題。
應當說,作為藥物使用的麻精藥品,在醫療、教學、科研等合法場合發揮著重要作用,這是禁毒法明確規定并予以保障的。但是,作為濫用的對象,這些藥品與海洛因、冰毒等非法制販的毒品一樣,會給人特別是青少年的身心帶來極大破壞,阻礙青少年健康成長。近年來,依托咪酯、右美沙芬、曲馬多等物質在我國快速擴張,已形成一定的濫用規模。而未列管的成癮性物質,如“笑氣”、亞硝酸酯類物質等在青少年群體中流行泛濫,不僅毒害青少年身心,還可能誘發其他衍生違法犯罪,危害社會穩定乃至國家安全。
針對涉麻精藥品及非列管成癮性物質濫用問題,有關部門采取了諸多舉措。例如,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全國法院毒品案件審判工作會議紀要》,對涉麻精藥品的行為作出了詳細規定,對醫療用途、醫療目的等司法認定事由進行了界定,為執法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基礎。2024年修訂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將麻精藥品按照藥用類和非藥用類分類列管,提升了《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列管辦法》中對非藥用類麻精藥品管制的效力層級,明確了分類管制、一致適用的管制制度,為處理涉毒違法犯罪提供了制度保障。
遏制毒品傳播,不僅要注重“后端”的打擊懲治,更要做好“前端”的預防教育工作。此次倡議由中央網信辦、教育部、公安部、國家藥監局、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和國家禁毒辦共同發起,體現了對青少年涉毒風險防范的綜合考量,從認清危害、拒絕誘惑、家庭關愛、全民行動等多方面進行提醒和警示,彰顯了麻精藥品日益泛濫背景下相關部門對于青少年的全方位保護。倡議強調了麻精藥品的雙重屬性,教育青少年要科學認識麻精藥品,承認其功能的同時防止過量使用,這有助于提升預防教育的科學性。同時,倡議從青少年行為規范的角度施以教育,著力提高青少年識別毒品偽裝和毒販騙術的能力,增強其對網絡媒體、網絡游戲等載體所傳播信息的辨識能力。
不僅如此,倡議還強調全社會共同參與,將禁毒法規定的“禁毒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予以細化,不僅有針對性地開展毒品預防教育,而且提倡關注青少年的情緒、行為變化,倡導為青少年提供更好的成長環境,并為出現不良現象的青少年提供專業幫助。還進一步指出,網絡環境的凈化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打造天朗氣清的網絡空間,有助于防范網上涉毒風險,防止青少年接觸毒品或不良信息。
防范青少年濫用涉麻精藥品等成癮性物質是一項需要全民參與的系統工程,既要提高青少年的個體識毒辨毒拒毒能力,幫助其塑造良好的行為習慣,也需要家庭、學校等社會主體的參與,關注青少年群體的成長狀況,主動介入青少年的異常表現,更需要全民行動,從平臺到網民,共同阻斷不良信息傳播,科普禁毒知識,凈化網絡環境,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筑牢無毒的鐵壁銅墻。
(包涵,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偵查學院教授)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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