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劉敏,45歲,二婚,跟現任丈夫老周已經過了七年,平平淡淡的日子,雖不激情四射,卻也算安穩。兒子是我跟前夫生的,今年27歲,眼看著要結婚了,一直為房子的事發愁。老周呢,沒孩子,一開始說得挺好聽,愿意一塊養老,后來也不再提我兒子的事,我也不敢指望他掏錢幫忙。
但兒子是我心頭肉,從小我一個人拉扯大,吃了多少苦,只有我自己知道。他女朋友那邊開口要婚房,說得也不算過分:“哪怕按揭,首付得自己掏啊!”我一聽腦子嗡地一聲,回家那天半宿沒睡。
“你別管了,你的錢留著養老吧。”兒子在電話那頭有些無奈,“實在不行,我就跟她分手。”
“媽不能眼看你為這事難受。”我咬咬牙,看著柜子上老周藏存折的那個抽屜。
老周平時對錢管得緊,我一分錢一分錢地湊還差一截。那天他喝醉睡得死,我鼓起勇氣,從抽屜里拿了存折,提了十萬。想著我每月給他做飯洗衣服,伺候起居,也算值了,不至于太過分。
錢轉給了兒子,房子也終于簽了合同,我松了口氣。
可人怕就怕夜長夢多。
半個月后的一天,老周回家臉拉得老長,連鞋都沒脫就問:“錢是不是你動的?”
我裝傻:“啥錢?”
“少跟我打馬虎眼!你是不是拿了我存折里的十萬?!”
我心里一涼,只能硬著頭皮說:“是我拿的,我兒子結婚急用,我想著我們是一家人,遲早也得用上的……”
“我們一家人?他是你兒子,不是我兒子!”老周怒火沖天,“你是當我傻子?你就這么拿我養老錢去貼補你前夫的種?”
我一聽這話,眼淚差點掉下來,“你怎么能這么說?我嫁給你七年,家里里外外我沒一件事懈怠過,你的高血壓是我每天熬湯給你養下來的,怎么就……”
“少來這套!”老周一拍桌子,“錢是你偷的,現在想當沒事人?行啊,你不是喜歡當媽嗎?我現在給你個機會——你做我保姆,把這十萬一天天賺回來。”
我怔住了,以為他在開玩笑。
可第二天,他就真的開始“安排”:
“早上五點起來做早餐,中午我回來吃飯,地板拖三遍,馬桶擦干凈,衣服用手洗,別偷懶用洗衣機……”
“你……你什么意思?”我忍不住開口。
“什么意思?一萬塊一個月,你做十個月還他媽不夠嗎?你不是會算賬嗎?”他冷笑。
我徹底明白了,這不是還債,是羞辱。
那段日子,我每天早起晚睡,腰都直不起來。他挑三揀四,有時候甚至故意把飯菜掀了,說不合胃口。
鄰居看不下去,“你這哪是夫妻,這就是雇主和傭人!”
我笑著說:“家務本來也該我干的,他年紀大了,我多擔待點。”
可心里像被針扎一樣疼。
有一天晚上,我一邊洗衣服一邊偷偷掉眼淚,兒子打來電話問我過得好不好,我說:“挺好的,新婚快樂。”
那晚我做了決定。
第二天一早,我煮了早餐,攤了雞蛋,熬了粥,整整齊齊擺在桌上。
老周拎著公文包坐下,皺著眉頭,“今天咋這么殷勤?”
我看著他,“老周,咱們離婚吧。”
他怔住,筷子停在半空,“你說什么?”
“離婚。我不欠你什么了,這十萬,我會每個月從打工的錢里慢慢還你,不用你再‘雇’我了。”
他大笑,“你還?你能掙幾個錢?你一個老太婆還能去哪?”
我笑了,“能去哪不重要,但我不愿意再活得像個傭人。”
我搬去了表姐開的早點攤幫工,每天早上四點起床,洗碗、包包子、端湯,我不覺得累,反倒覺得輕松。我每月還他兩千,還附上一張紙條:“劉敏還款,簽名確認。”
他還想拖著不離婚,我找了律師,事情鬧到街道,老周不情愿地簽了字。
鄰居說我傻,年紀不小了還折騰什么。
可我知道,我不想再過那種看人臉色、沒自尊的日子。
半年后,兒子來看我,帶著他媳婦,小夫妻買的房裝修得簡單溫馨。
“媽,我們給你留了個房間,等你哪天累了,就來我們這歇歇。”
我眼眶一熱,卻笑著說:“媽現在不累,媽很開心。”
我想,這就夠了。
這一次,我為自己活著,不再欠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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