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劉芳,四十出頭,離過一次婚,有個讀高中的兒子。現任老公叫王志剛,比我大三歲,工地上的安全主管,也離過婚,孩子跟他前妻。
我們是朋友介紹認識的,說實話,頭幾年過得還湊合。王志剛不喝酒、不賭博、人勤快,嘴也甜,每次我下班回家,他都習慣性地接過我手里的包,說:“辛苦了老婆,晚上吃點好的。”我那點早年的苦,好像終于有了個依靠。
可誰知道,結婚三年,他身上的毛病一個個露了出來。
那天傍晚,我剛進門,換鞋呢,他在廚房喊我。
“芳,過來一下,我跟你商量個事。”
我擦了擦手,走進去。他正炒菜,油煙騰騰的,鍋里滋啦啦地響。
“啥事啊?”我拉了個小板凳坐下。
他回頭看了我一眼,“我尋思著咱這兩口子也得有個共同的家庭賬戶,你掙得也不少,我這邊存款也有點,咱以后買房、養老都得規劃一下。”
我楞了下,“你是說……咱倆一起存點錢?”
“對,我先存五萬進去,你也存五萬,放一個固定的銀行卡里,等有啥用的時候咱一起動。”
我心里嘀咕了一下。他倒是說得有理,結了婚是該有點共同財產,何況他也拿錢。于是我第二天取了五萬塊,給了他。
“卡你拿著吧,我也不愛管這些。”我說。
他笑瞇瞇地接過去,“我記著密碼,到時候用錢咱倆商量著來。”
我點點頭,也就沒太放在心上。
可三個月后,我媽生病住院,我急著用錢,想從那卡里取點補上醫藥費。我找到王志剛,“咱那個家庭賬戶,我取兩萬行不?”
他正在陽臺上給綠蘿噴水,聽我這么說,手一頓,水灑到地上。
“你要干啥用?”
“我媽住院了,醫保報銷要晚,我先墊付點。”
他皺起眉,“我尋思那錢是咱倆養老用的,不能輕易動。”
我心里就不舒服了,“可我媽生病呢!再說我只取兩萬,回頭我發工資再補進去。”
“那你發了工資再說唄。”他說得輕描淡寫,回頭繼續噴水。
我忍著火,“你把卡拿來,我去取。”
他冷不丁冒出一句:“我改密碼了。”
我愣住了,半天才回過神,“你改密碼了?為啥不告訴我?”
他倒挺理直氣壯,“我怕你動不動就去取,家庭賬戶不就失去意義了?”
我氣得發抖,“我用我媽的病情騙你錢?那五萬是我自己掙的!”
“可你給了我,那就是共同財產了。”他說得跟律師似的,“不是說好了‘商量著來’嗎?你這是單方面決定。”
我那一刻簡直要炸了,眼淚都憋在眼眶里。我強壓住情緒,“你不把密碼告訴我,我就報警說你私吞我財產。”
他冷哼一聲,“芳,別整那些沒用的,這卡上也有我五萬,你告不著我。”
我氣得拿起手機想打電話,他一下把我手機搶了過去,丟到沙發上。
“行了,你冷靜冷靜,一碼歸一碼。”他語氣軟下來,“咱是兩口子,你這么鬧算咋回事?”
我看著他那副嘴臉,突然覺得陌生。他不是那個下班接我、晚上給我做飯的王志剛了嗎?這才結婚幾年,他連最基本的信任都不給我了。
晚上我一個人坐在陽臺,抱著小毯子,眼淚一滴滴掉下來。
第二天,我沒跟他廢話,直接去銀行問那張卡的情況,果然,是他獨自開戶,卡在他名下,我那五萬,一點憑證都沒有。
我心一橫,回到家翻出了結婚證、工資流水、銀行轉賬截圖,找了個律師朋友咨詢。他看完資料說:“你這情況麻煩在于,你是自愿轉賬,沒留書面協議,要證明是共同財產有點難。”
我愣住了,憋出一句:“那我這五萬就白給了?”
律師嘆了口氣,“要么你走民事調解,要么……考慮離婚。”
離婚?
我回到家看著王志剛一臉心安理得地躺在沙發上刷抖音,我的心突然就冷了。
第三天我提出了離婚。
“你瘋了?”他從沙發上蹦起來,“就因為這點小事?”
“小事?”我盯著他,“我把命都能交給你,你卻為了五萬塊錢對我設防,就這,還講什么‘兩口子’?”
他嗓門一高,“那你就為了你媽拿咱倆的養老錢,不問我一句就想動用?你才自私!”
我笑了,笑得很冷,“你知道我爸媽怎么評價你嗎?他們說你看起來精明,實則小氣,過日子全往自己兜里揣。”
他氣得摔門出去了,一夜沒回來。
兩個月后,我們離婚了。我沒拿那張卡上的錢,但我也沒再惦記。財產是可以再掙的,信任沒了,感情也碎了。
現在我一個人住著,把之前他買的電視賣了,換了點現金,還清了我媽的醫藥費。我跟兒子說:“以后咱們就靠自己,別指望誰。”
他點點頭,眼里閃著光,“媽,我知道。”
這話讓我眼圈一紅,但我沒哭。我是劉芳,四十歲,經歷過婚姻的甜與苦。以后我還是會笑,但絕不會再輕易把心和錢包交給一個不值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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