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朋友跟我吐槽,說她表姐送了一箱牛奶,打開一看,還有三天就過期了。她心里膈應,又不好說啥,只能笑著收下,轉頭就扔了垃圾桶。
這讓我想起季羨林先生說過:“人情往來,重的不是‘禮’,是‘情’——一份禮物里藏著的,是對方把你放在心上的分量。” 可生活里總有些禮物,看著是好意,細想全是敷衍,甚至藏著“瞧不起”的味兒。遇上這三樣,別不好意思拒絕,你的客氣,換不來對方的尊重。
一、送你“臨期/過期的東西”,不是好心,是把你當“垃圾桶”
樓下李姐就遇過這事兒。她遠房侄女來看她,拎了袋點心,說是“單位發的,吃不完”。李姐打開一看,包裝都有點受潮了,生產日期還是半年前的,保質期就三個月。
她沒當場發作,回頭跟我說:“我家又不是缺這點心吃,這不是明擺著把我當處理廢品的嗎?”
老話說“千里送鵝毛,禮輕情意重”,可這“臨期禮”哪有半分情意?真要是好心,不會拿快壞的東西送人;真要是珍惜這份情,哪怕送顆自家種的菜,也比這強。
遇上這種,別硬扛著說“謝謝”,大大方方說“這東西我用不上,你留著更合適”——咱不缺這點東西,更犯不著當別人的“垃圾桶”。
二、送你“自己嫌棄的閑置品”,不是分享,是把你當“回收站”
我媽單位的張阿姨,前陣子收到同事送的一件毛衣。那同事說:“這是我去年買的,穿了兩次就不愛了,你身材跟我差不多,給你正好。” 張阿姨回家一試,領口都松垮了,袖口還有起球,明顯是人家不想要的“破爛”。
她跟我媽說:“我知道她是覺得我日子過得緊,可這哪是送東西?是覺得我只配穿她不要的。”
老話講“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真正的分享是“我覺得這東西好,想讓你也試試”,而不是“我不想要了,扔了可惜,給你湊合用”。
這種時候別不好意思,笑著回一句“我穿衣風格跟你不一樣,還是你留著吧”——咱不圖占便宜,更不做別人的“回收站”,自己的日子,犯不著用別人的閑置品撐場面。
三、送你東西時帶著“施舍腔”,不是客氣,是把你當“不如他的人”
最讓人不舒服的,是送東西時那股“施舍味兒”。
鄰居小王就遇過,他表哥送他一臺舊電腦,放下時說:“這電腦我換新的了,扔了可惜,你家孩子學習正好用,別嫌棄啊,一般人我還不給呢。” 話里話外,都透著“我比你強,賞你個東西”的優越感。
小王當場就沒接,說:“表哥好意心領了,我家有電腦,不麻煩了。” 后來他跟我說:“我窮點咋了?也不至于要別人施舍,那口氣咽不下。”
俗語說“君子不受嗟來之食”,真正的尊重是平等的,哪怕送根蔥,也該是“我覺得這蔥新鮮,給你嘗嘗”,而不是“我用不上,給你算抬舉你”。
遇上這種帶“施舍腔”的禮物,該拒絕就拒絕——咱可以過得普通,但不能活得卑微,尊嚴這東西,比啥禮物都金貴。
其實啊,禮物就是面鏡子,照得出對方對你的態度。
那些藏著敷衍、透著輕視的東西,收了是委屈自己,不如大大方方說“不”。
畢竟,好的人情往來,該是“你尊重我,我珍惜你”,而不是誰給誰“施舍”。咱不欠誰的,沒必要用笑臉換不痛快,你說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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