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問自取視為偷。
開店碰到小偷小摸時,肯定語氣不會太好的,也不會顧忌對方的自尊,不過碰到了未成年人時,可能就會給自己攤上事情,家長會找上門和老板理論。
“你傷到孩子的自尊心了,你必須要給孩子賠禮道歉”
7月6號,安徽的一家門店里,一位媽媽正在和老板爭吵著,一方要求讓老板道歉,還要求賠償100元,就當是給孩子的補償,一方自認為沒有做錯什么。
就這樣,兩人在收銀臺鬧得挺大聲響的,也引起了不少路過的人圍觀。
大多數都覺得是媽媽的錯,老板沒必要給孩子道歉賠償。
從雙方爭吵的話語來看,就是件孩子拿東西的事。
當時老板看到孩子拿東西后,可能是懷疑孩子想偷東西,于是過來就把熊孩子罵了一頓后,媽媽看到孩子哭得那么傷心,也了解到了事情的經過。
自家的娃肯定是會心疼的,還覺得老板傷到孩子自尊心。
這不,她就過來門店吵鬧著,要求老板給孩子賠禮道歉。
不過老板自認為沒有做錯,不肯開口和孩子說對不起,就這樣越吵越大聲了,鬧到后面當媽的還提出,要求門店賠償100元當補償,也引起了挺多人的圍觀。
最后結果就不得而知了,路人的視角也到處為止。
不過在網上輿論都偏向老板,覺得這位媽媽是倒反天罡了,孩子“拿”了東西以后,她不反思還好意思去找老板,更是好意思提出100元的賠償。
我認為關鍵點就在于,孩子是偷還是拿東西。
如果只是單純的拿東西,老板的做法肯定是錯了,只能好好勸導一下孩子,而不是兇巴巴的去嚇唬孩子,讓孩子以后不要到店里面。
反之是偷也分為兩種情況。
1是把東西裝在自己口袋,但是孩子還沒走出店門口,老板就看到去制止了,2是孩子已經走出店門口,老板才去制止孩子離開的。
前者是很容易扯不清楚的,因為偷的行為還沒有發生,可以說是裝在口袋里,走到店門口就會掏出來,結果被老板誤會是個小偷。
當媽的去找老板理論,也勉強算有正當理由。
后者就事實挺清楚的,孩子就是在偷東西,老板語氣重點也正常。
當媽的是要反思一下,自己的家庭教育方式,是不是有問題什么的,讓孩子做出不道德的事,而不是怪老板說話語氣重,還要老板給孩子賠禮道歉,甚至提出要100元的補償。
從評論區的情況來看,應該是還沒有走出店門口,老板就去罵了孩子,這事也就難以扯清對錯,老板是挺站不住理的,畢竟也沒證據能證明是偷,只能說是孩子拿了東西。
大家對此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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