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市永嘉縣人民政府近日發布關于給予高武追記三等功的決定:
2025年5月1日,劉某(男,8歲)在浙江省永嘉縣沙頭鎮石柱村楠溪江邊游玩時不慎滑落江中,高武發現后,不顧個人安危入水施救落水者,但因水流湍急,體力消耗巨大,最終力竭。后兩人被救生員營救上岸,劉某成功獲救,而高武被救上岸時已陷入昏迷,經送醫搶救無效英勇犧牲。高武面對突發險情,不畏艱險,為保護他人的人身安全,不顧個人安危開展施救,充分體現了見義勇為的高尚精神,事跡突出。
為樹立典型、弘揚見義勇為精神,根據《浙江省行政獎勵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經縣政府第36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追記高武個人三等功一次。
高武(資料圖)
據報道,高武為江西鄱陽人,武警退役,生前系溫州鄱陽商會副會長、中保恒杰保安集團法人代表,育有一子一女。事發當日,他與家人在溫州市楠溪江阿青燒烤露營地游玩。看到男孩落水后,高武第一時間下水救人。高武用身體托舉孩子、為其爭取呼吸空間,堅持至救生員到達,最終因體力耗盡未能生還。
5月7日,浙江省永嘉縣公安局確認高武為見義勇為。
資料來源:永嘉縣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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