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叫凌海,13年前妻子因病去世,撇下了我和女兒晴晴相依為命。
為方便照顧晴晴,十年前我再婚了。
女方叫李玉玲,比我大3歲,也是離異。見面后,彼此都滿意,不久,李玉玲就帶著兒子鵬鵬嫁了過來。
婚后的日子過得也算和諧。我開著一家餐館,在這個小縣城生意還不錯。李玉玲在一家服裝廠上班,工資有三四千。
只不過她的工資都是她自己保管,很少投入到家里。我仗著自己收入還可以,也沒問她要過,這十年一直是我在養家。
李玉玲的兒子大學畢業后找了工作,我們又給他買了房子,娶了媳婦,眼看著兒媳婦就要生產了。
一天,李玉玲跟我商量說:“孫子馬上要出生了,咱當爺爺奶奶的得有點表示吧?”
我說應該,她就讓我拿出一萬給孩子做見面禮,說等吃喜面時再拿一萬,我說沒問題。
02
只是,我女兒晴晴即將大學畢業,我想也該為她考慮考慮了。
晴晴的事,我也想了很久了,一天吃飯時,我對李玉玲說:“你看,鵬鵬的事咱也算完成任務了,以后是不是該上心晴晴的事了?鵬鵬結婚,咱們給他買房,我的積蓄花得差不多了。以后你每月存兩千,我的收入也存起來,到晴晴結婚時,咱們給她出份像樣的嫁妝。”
李玉玲突然瞪大了雙眼,很奇怪地問我:“你說的輕巧,這怎么能叫完成任務了?還早呢。孩子生了咱得管吧?得幫著帶吧?孩子花銷更大。”
我說:“那晴晴咱也得管啊……”
李玉玲打斷了我的話:“你是糊涂了吧?你閨女結婚,怎么能讓我出嫁妝呢?那是你自己的事,和我沒關系。”
我很不理解:“怎么沒關系?那你兒子上學,結婚,買房子,不都是我出的錢嗎?”
李玉玲開始胡攪蠻纏:“那不一樣,你是男人,我嫁給你,你就應該養我們娘倆。我的錢只能是我的,你的錢就應該養家。不然我找你干啥?我不就是想找個依靠嘛。”
03
她的話,深深地刺痛了我,但也提醒了我。我再婚,也是想讓我女兒有個依靠,能有個媽媽疼疼她。
可李玉玲對晴晴并不怎么關心,更談不上疼愛,她的心思都在自己兒子身上。
我以為,只要我對鵬鵬好,李玉玲會將心比心,疼愛我的女兒,但這十年來,她一直讓我失望。
每次做了好吃的,她總是夾給鵬鵬,說他是男孩子力氣大,消耗的多,就得多吃。女孩子飯量小,吃多了會發胖變丑。
我以前都把這當成笑話聽,也覺得李玉玲說的有道理。可原來她這就是苛待我女兒的,我竟然還不知道。
晴晴這孩子很懂事,心里有事也從不告訴我。可惜我那時為了養一大家子,一門心思都在餐館里,不知道女兒到底受了多少委屈。
看來李玉玲跟我結婚,只是把我當成她的提款機。現在她的本來面目已經露了出來,我想再等等看,到底婚姻還要不要繼續。
04
不久,兒媳婦生下了小孫女,李玉玲就讓我做月子餐,送到醫院。
她還讓我把一萬塊錢用紅包裝好,送餐時拿到醫院去。
想起她那天說的話,我很生氣,不僅不給她錢,連餐也不送了,直接告訴她,我店里太忙,去不了。
那天,李玉玲氣呼呼地來到餐館找我,跟我吵,還要去吧臺上拿錢,我早就鎖上了抽屜。
她在餐館鬧了一陣,也怕顧客笑話,就罵罵咧咧地走了。
晚上回到家,李玉玲遞給我一個大大的空紅包,讓我把錢裝上,說是她給我一個改過的機會。我告訴她沒錢,最近生意不好。
她說:“再不好,也不至于一萬塊錢都拿不出來吧?”
我告訴她,現在真的拿不出,要不就讓她幫我墊上。
李玉玲急了:“我憑啥要幫你墊上?我找你就是為了讓你給我花錢,幫我擔事的。”
我說:“我為你做的夠多了,現在我女兒也大了,她怎么辦?你也應該站在我的角度,替我想想,夫妻間應該互相幫襯。”
李玉玲兩手抱著胳膊,很不屑地說:“我憑什么要站在你的角度?憑什么要替你考慮?還幫襯?在我這里就沒那個說法。”
不管她怎么說,我都不肯拿錢。
05
李玉玲倒哭上了,說什么她把自己十年的大好光陰都浪費在我身上,我卻對她這么絕情。
我說:“我不也陪了你十年嗎?再說我不僅花了時間,還花了錢,你付出什么了?你不冤,真正冤的是我。”
那晚,我算是看到了她的真實面目,也預見了我們的未來不會多好,就鐵了心一分錢不出。
李玉玲冷冷地說:“既然這樣,那我們也沒有過下去的必要了。”
我說:“好,不愿過就離。”
從那以后,我不再去送餐,當然也沒出那一萬塊錢。
一周后,李玉玲又來餐館找我了。
她把我叫到一邊,說她已經幫我墊了那一萬塊錢,還說下周要吃喜面,這個一萬我得出,不然當著親家和親戚的面不好看。
我說,她把錢給她孫女了,跟我沒關系,我不領情,并告訴她,吃喜面的錢我也沒有。
李玉玲就向我道歉,說她不該提離婚,我卻說她提的對。
任憑她說得天花亂墜,我只堅持我的原則:錢只給女兒攢著,絕不再亂花。
最后,李玉玲又求著我說,無論如何吃喜面我得到場。
我答應了,畢竟沒有離婚,好歹我也是名義上的爺爺,這一點我還是比較清醒的。
06
事情過后,我向李玉玲提出了離婚。她不同意,說可以答應我的條件,每月給晴晴存兩千塊錢。
我們面對面坐著,李玉玲一個勁地跟我說好話。這時她的手機突然起來,她接起了電話。
“玲姐,你不是辭職不干了嗎?最后那個月的工資我給你轉微信了,你看一下……”
李玉玲趕緊掛斷手機,很尷尬地看著我,但我還是聽到了。
我笑了笑,對她,我實在是不知道該說啥了。
又拒絕了李玉玲兩次后,我們終于離婚了。房子和餐館都是我的婚前財產,積蓄已所剩無幾。
李玉玲軟磨硬泡,見實在沒啥油水,才死心。
后來,聽人說她整天在家帶孫女,沒有錢。出力再多,兒媳婦也不待見她,婆媳倆經常生氣。
我聽了無關痛癢,只想好好經營餐館,給晴晴多掙些嫁妝。
以前,是我虧待了女兒,往后我一定好好補償她。至于花給李玉玲母子的錢,也就翻篇了,畢竟我們也彼此陪伴過。
不過,我很感謝李玉玲的坦誠,這樣我才能真正識破她,并及時止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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