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烷
一種無色、容易被液化的氣體
易燃易爆
作為常見的打火機氣體成分
相信大多數人都不陌生
近期
這種看似尋常的打火機氣體
卻悄悄在青少年群體中蔓延
一些青少年為尋求刺激
或者追求所謂的“時尚”
竟將丁烷作為毒品替代品吸食
過量吸食丁烷不僅易成癮
而且易窒息死亡
真 實 案 例
7月2日,永清第一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稱在某超市門前有人疑似非法使用危險物品。接警后,民警迅速趕赴現場展開調查。到達后,民警發現現場陳某某手中持有某牌打火機氣罐(360ml),正在吸食氣罐內液化石油氣丙丁烷,另外攜帶某牌打火機氣罐兩瓶(360ml),一旦發生意外,后果不堪設想。
經查明,陳某某在未取得相關資質和許可的情況下,擅自使用危險物品,用于吸食。其行為不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的規定,還對周邊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目前,陳某某已被依法處以拘留15日的行政處罰。
關于“丁烷”,民警有話說......
吸食丁烷的危害有哪些?
丁烷是有毒氣體,吸食丁烷后會產生快感和成癮性,大量吸入時可能會發生急性中毒,表現為頭暈、頭痛、興奮或嗜睡、惡心嘔吐等;嚴重者可能會突然昏厥、尿失禁、意識喪失、呼吸停止;長期接觸低濃度丁烷者,會造成慢性損傷,出現頭痛頭暈、睡眠不佳、易疲勞、情緒不穩及植物神經功能紊亂等。
此外,丁烷是一種易燃易爆氣體,在空氣中的濃度達到1.9%至8.5%時就會發生爆炸,可以是自發爆炸,也可以是明火引起爆炸。如果丁烷氣體罐存放不當、造成泄漏,或是環境溫度升高、遇到明火等,極易發生燃燒和爆炸。室內是一個比較封閉的空間,一旦發生爆炸,很容易造成呼吸道燒傷及全身大面積燒傷。
丁烷屬于毒品嗎?
當前,丁烷被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中(其品名是“正丁烷”,別名是“丁烷”)。雖未被列為毒品,但屬于危險化學品,吸食丁烷是違法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科爾沁公安鄭重提醒各位家長:
務必與孩子深入交流
錯誤使用丁烷氣罐(打火機氣罐)
和其他易燃物品的嚴重后果
引導孩子遠離危險行為
提醒廣大青少年:
要自覺抵制此類危險物品
如遇有人吸食、兜售
丁烷氣罐(打火機氣罐)
一定要及時遠離
并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
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
來源 │平安科爾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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