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又到了淼淼的娛樂時間啦!最近熱播的電視劇《以法之名》成功迎來收官禮,相信已經有不少網友在第一時間圍觀了大結局。雖說結局大快人心,但整部劇中存在一個最大的問題,那就是為何萬海是全劇的“異類”。
劇集中的東平市已經是黑惡勢力與保護傘盤根錯節,但擁有一座價值價值過億的萬川礦業的萬海,卻看上去像是“官場絕緣體”,兒子萬潮全靠一腔熱血在四處奔走喊冤,如果沒有碰到專案組,估計是無法活到劇集結束。
而且問題來了,毫無人脈的萬海到底怎么把生意做這么大?當年又怎能讓禹天成栽跟頭?要知道作為萬海的死對頭,禹天成的保護傘密如蛛網,前有孫飛篡改證詞,后有蘭景茗操縱司法,再加上江旭東以權謀私,連李人駿夫婦都稀里糊涂成了幫兇。
萬海與弟弟萬宏是扒火車撿煤渣,攢夠錢后與人合伙開礦,后來零成本得到了萬川礦業,并且靠銅鎳礦資源乘上新能源東風,身價暴漲,這一路堪稱“奇跡”。因為東平開發區管委會主動為萬川礦業擔保3億貸款,而萬海“無行賄行為”。
直到大結局都沒有發現萬海結交官員、打點關系的劇情,與禹天成“撒網式賄賂”形成極致反差。有網友說,萬海只是運氣較好而已,因為禹天成利用江遠醉駕命案脅迫江旭東批礦,后因嫉妒萬川礦業生意,派王大有制造“1·31劫殺案”欲除萬海。
但江旭東之前就已經對禹天成很不爽,所以趁此逼著他轉讓礦山、離開東平,而萬海在整個過程中只是一個簡簡單單的“工具人”而已。有網友說,因為劇集設定要正反面對比鮮明,這個邏輯并沒有錯,但在東平這樣的大環境中,萬海真的能夠過得如此風生水起嗎?
從煤渣堆爬進百億礦圈,這應該就是全局最大的未解之謎了吧!你覺得為何要設置這樣的一個人物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