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白女士截癱后被男友拋棄,網上求助卻遭網暴。
這事兒看著挺奇怪的。一個癱瘓的女人,明明是受害者,怎么反倒成了眾矢之的?
事情其實很簡單。白女士坐男友的車出了車禍,男的全責,女的癱了。剛開始男方還好心照顧了三個月,可后來就玩失蹤了。白女士沒辦法,網上喊話要男友負責。
結果呢?網友炸了鍋。
“你們沒結婚,憑什么讓人家負責一輩子?” “車禍前你社交媒體都不曬男友,現在出事了就要人負責?” “坐姿不當才受傷的吧,怪得了誰?”
一頓網暴,把一個癱瘓女人罵得體無完膚。
這畫風不對啊。什么時候開始,受害者要為加害者的道德缺失買單了?
答案得從山西大同那個婚內強奸案說起。
壹
2022年,山西大同的那起強奸案,轟動全國。
訂親的女方起訴未婚夫強奸,法院判了。這在中國司法史上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當時輿論炸了鍋。支持的說這是女性權益保護的里程碑,反對的說這是要把傳統的道德夫妻關系推上法庭,家庭要散架了。
但真正的殺傷力,不在法庭判決本身。
而在于它徹底擊穿了一個邊界——道德和法律的邊界。
以前,雙方訂完婚,雖然沒領證,但社會通俗意義上說,已經是夫妻了。夫妻之間的問題,更多靠道德約束。丈夫對妻子好,那是應該的,是道德使然。即使有矛盾,也是家務事,關起門來,一切好解決。
大同案一出,等于告訴所有人:社會默認的道德靠不住了,一切都要用法律說話。
貳
這個信號一釋放,男人們學會了。
既然道德可以被法律擊穿,那我干脆就不講道德了。反正最后都是法律說了算,我就按法律的最低標準來。
白女士的男友就是這么想的。
車禍我負全責,該賠多少法院說了算。但你要我道德上負責一輩子?不好意思,我們又沒結婚,法律上我沒這個義務。
這邏輯聽著挺混賬,但仔細想想,人家還真沒說錯。
從純粹的法律角度,張某某確實只需要承擔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至于照顧白女士一輩子,那是道德層面的事情,法律管不著。
問題是,當道德被徹底邊緣化后,社會就只剩下冷冰冰的法條了。
叁
更要命的是網友的態度。
為什么這么多人不同情白女士,反而去質疑她的動機?
因為大同案教會了大家一個“道理”——女人會用法律武器攻擊男人。
既然如此,那女人說什么都得小心了。她說男友應該負責,網友第一反應就是:這是不是又一個想用道德綁架、甚至法律訛詐男人的案例?
你看,大同案的后遺癥就在這里。它在保護一部分女性權益的同時,也讓另一部分女性成了被懷疑的對象。
道德一旦被法律擊穿,就很難再重建了。
現在的情況是:男人學會了用法律的最低標準來規避道德責任,女人卻發現自己的正當訴求也被質疑動機。
肆
白女士的遭遇,就是這種社會心態變化的直接后果。
她本來可以指望男友的道德自覺,指望社會輿論給她支持。但現在,道德自覺靠不住了,社會輿論又反過來質疑她。
這就是山西大同案的回旋鏢效應,這是社會集體意識的轉向。
當年為了保護一個女性的合法權益,擊穿了道德和法律的邊界。現在,這個被擊穿的邊界,反過來傷害了更多的女性。
不是說大同案判錯了,那個案子確實該判。
問題在于,我們在推進法治的同時,卻沒有重建道德的權威。
結果就是現在這個樣子:法律是法律,道德是道德,兩者各管各的,誰也管不了誰。
伍
諷刺的是,白女士現在的處境,恰恰證明了單純依靠法律是不夠的。
法律能判張某某賠錢,但判賠和賠得起又是另外一回事。法律能強制他照顧白女士一輩子嗎?不能。
其實,真正能讓白女士得到妥善照顧的,還是那個被我們拋棄了的東西——道德。
但道德的重建,比法律的完善要難得多。因為道德需要社會共識,需要文化傳承,更需要時間沉淀。
一旦被擊穿,就很難修復了。
陸
甘肅白女士的悲劇,看上去是個人的不幸,其實它是整個社會道德體系坍塌的一個縮影。
當我們把所有問題都推給法律解決的時候,就失去了人與人之間最基本的溫情和責任感。
大同案是正義的,但它帶來的社會心態變化,卻讓更多的白女士成了犧牲品。
這就是進步的代價。有時候,為了保護一個人的權利,可能會讓整個社會付出更大的代價。
問題不在于我們該不該進步,而在于進步的同時,如何避免把孩子和洗澡水一起潑掉。
道德和法律,本來應該是互補的。現在卻成了對立的。
白女士的遭遇告訴我們:一個只有法律沒有道德的社會,其實比沒有法律的社會更冷酷。
因為后者至少還有人情味,前者連這點溫度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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