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日前在廣播節目上提及,7月26日大罷免后不排除依《刑法》第100條內亂罪追究在野黨立委,引發朝野震撼。前國民黨青年部主任陳冠安12日痛批,柯建銘的言論不僅遭藍白齊轟,連民進黨黨中央與黨團都公開反對,顯示其說法過于極端。他直指,柯建銘的主張早已背離民進黨創黨時的民主理念,形同“民主之害”。
陳冠安指出,柯建銘11日再度強調《刑法》第100條并未廢除,而是修正,意圖繼續主張可依此法對藍白立委提告。但對照1992年民進黨立委集體主張廢除此條,陳冠安痛批,柯建銘的說法與當時民進黨創黨元老的立場背道而馳,令人錯愕。
他翻出當年立法院會議記錄指出,時任民進黨立委陳水扁曾痛批《刑法》第100條為“政治謀殺條款”,認為其不應存在于民主社會中,唯有全面廢止,才能讓政治言論在自由市場中競爭發展。他更曾警告,若不徹底廢止,終將成為扼殺民主的工具。
陳冠安續指,當年包括葉菊蘭、盧修一、彭百顯、魏耀干、謝長等人皆曾發言,批評該條文為思想控制、扼殺言論自由之象征,并強調“修不如廢”,更曾以鄭南榕案為例,警示此條存在的嚴重性。
他強調,柯建銘如今再度主張以“意圖犯”處理政治對手,形同復辟思想審查,其邏輯正是當年民進黨極力反對的“私心判決”,如今卻由民進黨總召親自背書,顯見已完全背離黨外精神。
陳冠安直言,30年前民進黨前輩擔憂《刑法》第100條會成為打壓異議者的工具,如今竟由民進黨要角實現。他質疑,當一個曾是民主推手的政黨,轉而成為以“只修不廢”條文進行思想控制的政權,正是民主最深的諷刺。
他最后強調,柯建銘作為民進黨立法院龍頭人物,卻反用《刑法》第100條對付在野,已非單一個人言論失當,而是足以撼動民主根基的制度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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