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商報大風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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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媒體替我們發聲,余下的那48萬多元判賠款現在已全部支付給了我們。”7月10日,吉林長春“黑救護車案”死者家屬張女士對記者稱,當初他們在網上維權時曾遭死亡威脅。據悉,事發后當地警方已介入調查。
女子死亡——
法院判兩被告賠償約63.7萬元,申請強制執行后尚欠48萬余元
張女士家住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這些年來因女兒劉麗麗的死亡一直在奔波維權。
劉麗麗生前在醫院治療
2020年7月29日,張女士女兒劉麗麗患風濕病到吉林大學第一醫院(以下簡稱“吉大一院”)風濕病科住院治療,“我在明確告知我女兒有頭孢類過敏史情況下,醫生卻沒做藥物過敏、藥物適應癥和禁忌癥等方面的風險評估,于同年8月2日上午給她注射了頭孢吡肟。”
事發后,劉麗麗因頭孢過敏被一輛標有“吉大一院”的救護車緊急轉院前往北京救治,當救護車行至北京市通州區時,劉麗麗在救護車上不幸去世,遺體拉回長春火化。
后來,張女士查出涉事救護車屬吉林省仁康急救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仁康急救站”)所有,根本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當初那名隨車女醫生是該急救站花錢臨時雇來的。
于是,她和丈夫一道將“吉大一院”和“仁康急救站”告上長春市朝陽區法院索賠141萬余元,該法院認定劉麗麗的死亡賠償金約71.3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酌定4萬元,加上其他相關費用共計約91萬元。
該法院一審宣判稱,兩被告各擔責10%和60%,分別賠償張女士夫妻倆9萬余元和54.6萬余元。
對此,張女士和“仁康急救站”均不服,上訴至長春市中級法院,被“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張女士說,判決生效后他們申請強制執行,“吉大一院”便支付了9萬余元判賠款,然而“仁康急救站”僅支付了約6.8萬元,尚有大約48萬一直沒有支付。
近日,記者接到張女士反映,采訪長春市朝陽區法院執行局時,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稱,他們已凍結“仁康急救站”的銀行賬戶,對方擬變賣房產抵債。
執行到位——
法院加大工作力度,一次性將余款全部執行到位
今年6月28日,華商報大風新聞以《32歲女子被指輸液過敏“黑救護車”轉院途中去世,法院判醫院擔責10%、救護車擔責60%》為題,對張女士奔波維權的遭遇作了報道,引起朝陽區法院高度重視。
張女士回憶,朝陽區法院相關負責人曾多次主動聯系她,表明會加大執行力度。
7月10日下午3:53,張女士收到了朝陽區法院匯來的50.7156萬元判賠款,“這筆錢包括那48萬賠償款,另外部分是終結執行的利息,至此總共63.7萬元的判賠款已支付完畢。”
她說,當初女兒火化后,骨灰一直存放在長春市一家殯儀館,那里距他們家大約有50分鐘車程,“這事告一段落后,我們會抽空去祭奠女兒,陪她說說話,告慰她的在天之靈,同時也會給她買塊墓地下葬。”
死亡威脅——
網上發視頻維權遭到死亡威脅,報警后當地警方介入調查
據張女士透露,2022年7月,他們在艱辛的維權路上曾遭遇死亡威脅。
她對記者介紹稱,當初他們將相關證據和視頻發到網上,引發關注,隨后遭到不明人士威脅恐嚇。
她給記者提供的證據顯示,有人告訴她說,醫院不會賠償他們的,“因為是在路上死亡的,與醫院無關,如果你跟醫院打官司,我們會奉陪,如果撤回還能得到點,要不我讓你一分也得不到。”
該人還稱,當初劉麗麗頭孢過敏,“不搶救是有原因的。”“打頭孢是我精心策劃的。”“這場意外是我提前設計好的。”“我不想讓你們走到北京,氧氣瓶是我吊(調)的包。”
對方甚至還威脅說,“我一個電話可以讓你連門都出不去,信不?”“你要想保命把視頻刪了,反正我知道你地址。”
張女士說,遭到威脅后他們立即向附近派出所報警,2022年7月8日,當地派出所出具受案回執稱,她報稱的遭威脅恐嚇一案,該派出所已經受理。
據悉,目前此事尚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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