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發生的幾起“假冒違規”事件值得大家留意并保持警惕:有人為“博眼球”“吸流量”,在網上冒充警察發不實消息,被拘留;有人就為圖個“快速通行”,偷偷給車輛加裝特種車輛標志燈具,被罰款;還有人打著“消防檢查”的幌子,上門推銷滅火器,被識破。這些都是違法行為!大家若遇到可疑情況別大意,多核實、及時反饋,避免踩坑上當。
冒充警察博流量?朱某某被行政拘留
據“公安部網安局”微信公眾號消息,日前,廣西賀州昭平警方在工作中發現,朱某某在網上冒充警察身份發布不實消息,被大量轉發、關注、收藏和評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經查,朱某某為博眼球、吸引流量,在其個人短視頻平臺賬號轉載發布多個關于警察執勤的圖片和視頻,并冒充警察身份與上百名網友私信互動,進一步誤導公眾,其行為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
來源:“公安部網安局”微信公眾號
朱某某因多次冒充警察身份造成不良影響,公安機關已依法對朱某某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來源:“公安部網安局”微信公眾號
要知道,網絡可不是法外之地。不管是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還是亂發不實信息,都是犯法的。大伙兒上網也得守規矩,遇到不對勁的情況多留心,維護清爽的網絡環境。
私裝警燈想“優先”?駕駛人黎某挨罰
7月4日,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在日常視頻巡查中發現,在市人民醫院附近有一輛“非急救轉運車”存在非法安裝標志燈具的嫌疑,遂將當事人黎某傳喚至交警直屬一大隊接受調查。
來源:廣西交警微發布
經查,該車的進氣格柵、后車門上安裝有藍色燈具,開啟設置在駕駛室內的操作開關,燈具有爆閃燈光射出;引擎蓋、車頂及后門上粘貼有“十”字標識。進一步檢查發現,該車所有人系某醫療護送服務有限公司,并非特種車輛,未取得救護車警報器、標志燈具使用證。
公司法人即駕駛人黎某稱:安裝標識燈具、粘貼特種車輛標志是為了在上路行駛過程中得到禮讓,方便快速通行。
民警責令其立即拆除非法安裝和粘貼的燈具和標識,將車輛恢復原樣,并對上述違法行為給予罰款10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應當按照規定噴涂標志圖案,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其他機動車不得噴涂、安裝、使用上述車輛專用的或者與其相類似的標志圖案、警報器或者標志燈具。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條規定,非法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強制拆除,予以收繳,并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救護車是搶救生命的重要工具,假冒救護車會干擾正常的醫療救援秩序,延誤真正需要急救的患者得到及時救治,每個人都應該自覺遵守法律法規。
假消防上門推銷?被店家一眼識破
近日,梧州市消防救援支隊收到民眾的舉報電話,有人打著 “消防檢查” 的幌子,騙取店家的信任,以達到推銷滅火器的目的。
根據店家提供的監控錄像顯示,畫面中有兩名男子自稱是消防部門工作人員,其衣服胸標印有“消防維檢”字樣,并以消防檢查為由推銷新滅火器、回收舊滅火器。
來源:廣西消防
來源:廣西消防
所幸此次事件中店主心思縝密、警惕性極高,當場識破了騙子的伎倆,第一時間聯系轄區消防部門進行核實情況,最終未造成任何財產損失。
近年來,多地出現不法分子冒充消防部門、偽造文件,實施推銷劣質消防產品,強制“培訓”收費的行為涉嫌違法犯罪,請大家擦亮雙眼 ,看好自己的錢袋子,下面這些常見的詐騙套路,尤其要當心了——
來源:廣西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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