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
Q:公婆把名下唯一的房子賣了,租房住,四處旅游,各種高消費。我們供房、供車、養兩個娃,他們從不幫襯。我讓老公去說,他根本不管。等老人把錢揮霍完了,還不是靠我們養老。我該怎么辦呢?
A:從法律和道德的角度來說,孝順對應的是養育之恩,而這個“恩”(責)指的是兒女一代,并不包括孫輩。你的公婆是不是含辛茹苦地把你老公養大?答案是肯定的,牢記這一點,也許你就不會這么生氣了。
所以,你老公成人后,不管公婆如何消費,你們孝順他們都天經地義,以“將來不管老人”來威脅、撇清孝順的義務,當然也就是不成立的。想必你老公清晰地明白這個道理,所以才沒有向父母開口提出非分要求。
至于有的公婆、父母退休后選擇照看孫輩,屬于超額的恩情,而非老人的義務。你只看到這些幫襯兒女的父母,心生抱怨和不平,怎么不想想,有的公婆體弱多病,早早就需要兒女照顧?你的公婆用自己賣房的錢瀟灑地旅游、愉悅了身心(肯定沒花你們的錢吧),沒有給兒女添麻煩、增負擔,你們難道不應該心懷感恩,偷著樂嗎?
從理財角度看,你的公婆在房價從高點開始下落的這兩年,果斷賣房改租房,其實也是很有商業頭腦和魄力的,既避免房價下跌的損失,又套現享受了人生。
每個人的人生觀和消費觀都不一樣,公婆決定這樣生活,是他們的自由和權利,不能因為你們現在正處于奮斗階段,就要求他們繼續付出。因為他們如今的生活,也是年輕時奮斗的成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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