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7月4日舉行的國家衛生健康委新聞發布會指出,有的“網紅醫生”把醫學科普當作牟利工具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互聯網診療管理和廣告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國家衛生健康委將與相關部門一起,加大互聯網健康科普亂象整頓力度,維護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
作為國家健康科普專家庫首批成員之一、因醫學科普工作獲得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的臨床醫生,筆者對國家衛生健康委的這一表態深表贊成。
《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將“健康知識普及行動”列為15項專項行動之首,提出“普及健康知識,提高全民健康素養水平,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最根本最經濟最有效的措施之一”,這極大地鼓勵了廣大醫學科普工作者。
但遺憾的是,總有一些居心不良者乘機鉆空子,利用醫學科普達到牟利的目的。正如國家衛生健康委新聞發布會所指出的,有的“網紅醫生”濫用專業權威為自己背書,假借科普名義違規導醫導診,線上問診,線下引流,直播帶貨甚至高價開藥,還有的通過夸大治療效果、虛構病例、杜撰故事等手段誤導公眾、斂財牟利。
對于這些亂象,筆者曾多次向有關部門建議規范健康科普創作和傳播行為,并在多個學術會議中倡導規范醫學科普創作和傳播行為。所幸的是,相關部門已經注意到醫學科普魚龍混雜、泥沙俱下的狀態,激濁揚清、規范整頓醫學科普可謂正當其時。筆者認為,除了相關監管部門持續加大監管力度外,還要從以下幾個層面發力:
學術組織要強化指導與監管責任。各類學會、協會中與醫學科普有關的專業委員會要對各委員會委員的科普活動加強指導和監管,防止個別人將醫療科普作為牟利工具。同時,讓各位委員對周圍的科普工作者進行監督,防止身邊的“網紅醫生”變成新聞發布會中提及的不良分子。
醫療衛生機構要落實監管與糾偏責任。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應對每個科室中開展科普的醫生進行篩查梳理,對利用醫學科普進行牟利的醫生進行談話訓誡,責令其清理刪除已經發布的有可能產生不良影響的科普作品,并提醒其今后發布科普內容不得越過紅線。尤其存在通過“網紅醫生”吸引患者行為的醫療衛生機構,更要主動進行糾偏。
發布平臺要加強內部審核與懲戒責任。目前,發布醫學科普的網絡平臺對發布的內容缺乏專家審核機制,而多半使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通過關鍵詞進行審核。這種審核雖然高效,但也可能過濾和屏蔽掉一些優質科普。這使得一些踏踏實實做醫學科普的醫生在發布內容時不得不用拼音或者別字來代替醫學詞匯。筆者認為,發布平臺在審核科普內容的同時,更要強化源頭管理,加強對內容發布者的審核,提高健康科普發布者的門檻。相較于工作量極大的科普內容審核,對科普創作和發布者背景的審核容易得多。此外,平臺還應建立懲戒制度,如建立黑名單制度,將存在引流患者、推銷產品等行為的所謂“網紅醫生”納入其中。
內容發布者應加強自我約束。近10年來,筆者一直在多種場合呼吁,醫學科普要做到“四個不”:不害自己,不傷同行,不毀平臺,不傷患者。不害自己,一是要端正態度,明白健康科普的目的是傳播有用的醫學知識、告知人們防病治病的知識,不是為了當“網紅”、博流量、帶貨等。二是不要被流量挾持,也不要對流量感到焦慮。醫生在做科普時不要跨界,不要為蹭熱點而發布離自己專業較遠的科普知識。三是要愛惜自己的羽毛,醫生要對自己所說的每一句話負責,不為任何商業目的背書,尤其是要謹慎與多頻道網絡合作,避免成為“工具人”。此外,不要讓科普成為“科唬”——刻意放大極端個別事件的危害,制造恐慌和焦慮。至于不傷同行和不毀平臺,道理不言自明。關于不傷患者,即要注意保護患者隱私等。
總之,“網紅醫生”亂象已經到了必須整治的時候。在加大整治力度的同時,對優秀的醫學科普要全力支持,讓醫學科普真正為健康中國建設貢獻力量。整頓是為了更好地前進,旨在還醫學科普一個清朗的網絡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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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北京協和醫院婦產科學系副主任、中國科普作家協會副理事長 譚先杰
編輯:李詩堯
校對:馬楊
審核:秦明睿 徐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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