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夏天,貴州潤達油品公司的兩位創始人顏克華、謝忠林與同村村民楊某國簽訂了一份《入股協議》,約定楊某國出資35萬元合伙經營,合作期限兩年。然而,這份看似普通的商業協議,卻在六年后引發了一場復雜的法律糾紛,甚至牽扯出“庭審筆錄疑似被修改”“關鍵證據消失”等爭議。
合作變糾紛:資金往來各執一詞
據顏克華、謝忠林所述,楊某國實際僅轉賬25萬元入股款,并在2012年通過借款、車輛變現等方式收回26.9萬元,雙方本應無債務關系。然而,2016年,楊某國卻手持一份2012年9月簽署的《借據》和《資付借條》,將二人訴至貴州省興義市人民法院,主張30萬元債權。
顏、謝二人堅稱,這兩份文件是楊某國以“辦理銀行貸款需手續證明”為由騙取簽署的,實際并未發生借款行為。他們提供了多份銀行轉賬記錄和《收款收據》,其中一份由楊某國簽字的收據顯示,他曾書面確認“尚欠公司25萬元投資款”。然而,這些材料在一審中未被采納。更令二人困惑的是,他們當庭提交的9份證據原件均未被歸入卷宗,僅退回的一份收據“紙張破損,簽字處被撕毀”。
庭審疑云:筆錄異常與“空白簽名頁”爭議
案件進入二審后,顏克華、謝忠林發現,一審卷宗中的庭審筆錄與他們的記憶存在嚴重出入。顏克華指出,庭審實際進行不到3小時,但卷宗中卻出現了21頁筆錄,且“只有最后一頁有簽名”。
此外,二人回憶稱,法官曾要求他們在多張空白簽名頁上按手印,理由是“用于鑒定檢材”,但后續并未啟動任何鑒定程序。
一份被質疑篡改的協議
本案的核心爭議點在于一份《劃分協議》。顏克華提供的材料顯示,該協議實際簽署于2014年,卻被編入2013年的一審案件及2016年的關聯案件中,且從未經過當庭質證。
代理律師爭議與錄音證據
2017年,顏克華經法院推薦委托律師黃某作為代理人,但事后發現黃某與對方當事人存在關聯。一段錄音顯示,黃某將顏克華2016年答辯狀的部分內容斷章取義,偽造為“自認”表述。更令人意外的是,這份被修改的答辯狀復印件竟成為2016年審判的依據,而原始答辯狀因法庭對質揭露問題后未被提交。
司法監督受阻與“和解協議”疑點
當顏克華、謝忠林申請司法監督和筆跡鑒定時,相關部門以“不鑒定詐騙人名字”為由拒收證據。在當事人堅持提交后,一份所謂的“和解協議”出現。據其指控,穆某涉嫌偽造羅某紅的"和解協議",而該協議直至2024年調取案卷時才被發現。
此外,一份本應2021年下發的文書被倒簽至2020年,而法院2020年第1073號裁定書被上級法院再審庭當庭認定為偽造。
庭審錄音揭示矛盾點
2016年9月30日的庭審錄音顯示,法官在詢問證人時存在引導性提問:
當楊某國承認收取顏克華7萬元修房借款及7.2萬元預支利息時,法官突然追問“16.9萬是否公司款”,楊某國回答“是潤達公司代還銀行”后,法官未要求提供證據;
被問及資金交付方式時,楊某國稱“忘了”,法官未予深究;
最終形成的21頁庭審筆錄被質疑存在多處修改痕跡。
背后疑點:公司解散期間的“虛構賬目”
案件背后還涉及更大的經濟糾紛。2013-2014年公司解散期間,案外人羅某紅等人被指通過偽造“會議記錄”虛構賬目,誘騙顏克華支付所謂“利息”。經查證,該公司當時僅剩一名員工整理賬務,所謂“舊賬”并無實據。
當事人控訴:十余年維權路與家庭悲劇
“他們毀掉的不僅是我的事業,還有我母親的生命!”顏克華表示,漫長的司法糾紛導致其母親含恨離世,已致公司直接損失近200萬元。他手中仍保存四個庭審的原始證據(除一份被毀的《情況說明》外),請求相關部門立案調查法官及楊某國偽造證據問題,復查判決證據真實性及程序合法性,并公開未采納的鑒定結果。事件后續進展我們將會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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