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鋒
針對有患者家屬反映河南省輝縣市人民醫院給患者發放過期藥品一事,輝縣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通報予以證實,并表示要“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在全市衛健系統各醫療機構開展藥品耗材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全力保障病人的合法權益和身心健康”。
青鋒注意到,患者反映的問題存在,但事實上并沒有造成不可彌補的后果。即輝縣市衛健委通報所述,“相關工作人員未嚴格執行醫院給藥制度,將一瓶過期藥品發放給病人家屬”,但“CT室當值工作人員核對藥品時,發現藥品過期”,即向家屬說明情況,及時更換了合格藥品給患者使用。
也就是說,后續工作人員對前面工作人員所犯錯誤,及時進行了補救,前面工作人員所犯錯誤,并沒有對患者帶來傷害。但即便如此,也讓人從中發現一個現實中存在的問題,那就是,不該發生的事情,怎么就一而再發生?
已經被甘肅省提級調查的甘肅天水市麥積區褐石培心幼兒園233名幼兒血鉛異常一事。根據有關部門要求,不管是幼兒園,還是各級各類學校,都要建立陪餐制度,也即要求幼兒園或學校領導,必須定期參與陪餐,且每周至少一次。甚至對陪餐時間還規定不能少于30分鐘。有些幼兒園或學校,還將陪餐擴大到中層乃至老師等。同時,還要求,幼兒園或學校定期向家長公布陪餐情況和食堂食品安全檢查結果等。那為何天水這家幼兒園早晚餐留樣被檢測出含鉛量分別為1052毫克/千克、1340毫克/千克,均超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食品污染物限量0.5毫克/千克的標準,該幼兒園的負責人卻自己不知呢?
是否可以說,造成“醫院給患者發放過期藥”,和幼兒園幼兒血鉛異常的結果,要么是相關人員工作人員工作不認真,要么就是制度形同虛設,要么就是相關人員不愿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或者說根本就沒有想去執行相關的規章制度,而只是到了出錯或造成嚴重后果時,才拿所謂的規章制度搪塞公眾?
更讓人不解的是,甘肅省提級調查天水市幼兒血鉛異常一案,省一級調查組通報中的涉事幼兒園為“天水市麥積區褐石培心幼兒園”,而天水市調查組公開通報中的涉事幼兒園則為“天水市麥積區培心幼兒園”,這其中兩字之差,究竟有什么隱秘,目前尚未有權威機構公開說明,尚不得而知。
但不管是“醫院給患者發放過期藥”,還是天水一幼兒園幼兒血鉛異常,乃至相關調查組通報的涉事單位名稱不一,可以說都是不應該發生的事情,但為何都一再發生了呢?對此,是否應該舉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訓,或者說提高責任心,采取有效措施,切實落實相應的規章制度,讓此類情況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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