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顧/
被告人吳某身為金融機構網點負責人,明知犯罪分子所稱用卡需求有違常理,仍為對方介紹的63名供卡人員,大開方便之門,一路開通“綠燈”,未按工作規定對持卡人員的資產情況、資金需求、提額及解除額度目的等進行實質性審核,就開通日限額500萬元、年累計限額3億元的高額度銀行卡。其中涉電信網絡詐騙賬戶20個,入金流水高達13億元,涉詐資金991萬元。
被告人吳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結算幫助,最終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工作的部署,強化金融從業人員法治意識,臺江區檢察院于近日組織開展了“吳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庭審觀摩警示教育活動。
建設銀行、農業銀行等40余名金融從業人員現場旁聽庭審,近距離感受法律威嚴,以鮮活案例敲響守法警鐘。
庭審中
公訴人通過詳實的證據鏈條
證實吳某未把好反電詐關口
被誘惑參與到違法犯罪活動當中
被告人吳某當庭認罪悔罪
悔恨自己喪失風險意識
既葬送了職業生涯
也為違法犯罪提供了土壤
嚴重侵害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明確規定,金融從業人員需嚴格落實客戶盡職調查,對于異常開戶加強核查,從源頭遏制詐騙賬戶滋生,同時,要對交易進行實時監測,及時發現并處置可疑資金流動。
金融行業作為資金流的“閘口”,是“全民反詐”防線的重要組成部分。每一位金融從業者都應成為人民生命財產的守護者,而非破壞者。此次庭審觀摩活動,旨在以法庭為課堂、以案例為借鑒,通過“零距離”教育,以正從業人員言行,就本案暴露出的金融從業人員法治教育的深層漏洞,再一次敲響警鐘:任何利用金融工具為犯罪提供便利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防范電信網絡詐騙
是一場關乎群眾切身利益的持久戰
唯有金融機構筑牢合規底線
從業者堅守職業良知
監管部門強化協同治理
方能徹底斬斷犯罪鏈條
下一步
檢察機關將攜手金融機構,以筑牢反詐防線為核心目標,持續深化協作機制。圍繞《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典型案例,通過聯合開展專題培訓、警示教育等各種活動,既強化金融從業人員對客戶盡職調查、交易監測、風險防控等法律責任的認知,又引導樹立正確的職業價值觀,責任意識與風險防范意識并重,筑牢全民反詐堅強防線,共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
發送 |臺江區委政法委、臺江區人民檢察院
編輯 |臺江區人民檢察院 蘭寧、趙慶子
審核 |臺江區人民檢察院 程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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